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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王维登“二十多个”犯罪同伙漏逃法网,检察院“内鬼“任晓军“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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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1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黑扫恶”、反腐斗争到现在,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但是过去的黑恶敛财手段逐渐消失,民事诉讼里出现的司法腐败中的虚假诉讼、诈骗、枉法犯罪,已成常态,比过去的黑恶势力更具危害性、疯狂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23-7-2 0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类似于麻将牌局上抽老千,骗子、律师、法官充当了千手,而被强拉入局的我等越输越不服?东找西寻,发现并抓住了其等耍老千的伎俩和使用的道具,而评理一关又一关关关评歪理、邪说……

 楼主| 发表于 2023-7-3 1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被追诉”构成徇私枉法罪!可是任晓军在此案监督中明显是明知有很多人都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导致其等至今都未被追诉、且继续犯罪既遂漏逃法网,是不是其所犯的罪行是更加严重?

 楼主| 发表于 2023-7-3 15: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检察官,不应该敢做不敢当!作为法律监督的司法工作者,任晓军应该懂得自己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犯错犯罪后,虽理不直气不壮,可也应该面对事已至此坦诚一回….自查自省,接受惩罚?

 楼主| 发表于 2023-7-3 2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不是单一的民事枉法裁判罪案,而是又构成掩盖诈骗犯罪事实的徇私枉法罪。案件原本属于刑事虚假诉讼中的竞合型诈骗罪,又因为法官施以枉法裁判方式掩盖为民事案件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此案件犯罪金额、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犯罪危害性均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3-7-4 1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枉法犯罪是因为喜欢“土鸡蛋”?任晓军滥权枉法是因为认不得字、不会辨别证据事实和鉴别证据真假、或出于法检关系吗?我认为肯定不是!王称是“土鸡蛋”,任晓军称曾通知刘守孝未到,仅与其代理律师邓仕福交流了一下…..交流中难道其和此律师都还交流不出来案涉的一个个连普通任何一个人都能辨别确认的“问题”?如此这般的“交流”,交流的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3-7-4 1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虚假诉讼暴露时,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撒诉认赔;而本案一系列诈骗犯罪暴露时,犯罪分子不是及时中止犯罪而是无惧无恐地加快既遂实施;一次次枉法犯罪暴露时,法官们依然“坦然”在继续主持“公平正义”;任晓军明知公安机关巳经查明案涉犯罪事实时,且这个“明知”不公正判决的函也证明了其涉故意滥权犯罪时….仍然保持“淡定”!这一个个犯罪分子的内心深处是如何滋生出如此的犯罪胆气的?

发表于 2023-7-4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23-7-4 20: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大堆犯罪人员骑在老虎背上作威作福噻!个个威武神气哒!

 楼主| 发表于 2023-7-5 1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案情复杂,牵连法检两院,属于诈骗和枉法典型案件,此次监督审查,应该由市检检长督办,民检刑检协同审查和侦办,一举拿下这一犯罪团伙的每一个违法犯罪分子!

 楼主| 发表于 2023-7-5 1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欺哄骗诈手段,论贪婪邪恶不诚信,论口是心非两面人,论违法犯罪罪恶嘴脸……谁又能比得上此案所涉的这一个个“东东”?王维登,任晓军等,世上还有谁敢如此疯狂的枉法、滥权犯罪?还有谁比得过其等的心黑手狠?又还有谁的脸皮比得上其等的丑陋厚实?

 楼主| 发表于 2023-7-5 18: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测试一下:如果任晓军拿出一个本案中由我所举的那7份无任何添写的原件文件证据和法庭所釆用的诈骗犯刘守孝所举的添写了“杨志发”名字的复印件文件证据,由任晓军来辨认真假,问其法院的认证是否属于强采伪证?任晓军绝对不会吱个一声半响。……因为任晓军就只能故意不能辨别证据真假、沉默装傻。

 楼主| 发表于 2023-7-6 13: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始作蛹者出自于西充法院,后来又渗进来王维登、任晓军,其等枉法、滥权的暗地里是否还隐藏着更厉害的“东东”?诈骗犯杨志发、刘守孝的犯罪行为进行得如此“理所当然”的疯狂背后,是谁在支撑着其等的犯罪信心?

 楼主| 发表于 2023-7-6 1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所控诉的不是事实或认定其不构成犯罪,任晓军也应该出来为自己正名求淸白,或请求相关部门为自己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23-7-7 1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幸得西充检察院的雷厉风行,紧急叫停西充法院的强制执行,并组建办案队伍负责调查工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将其调查结果报告市院。此时此刻,又是三个多月了,希望南充市检察院秉承公平正义,认真彻查全部案涉违法犯罪分子,“刃向内”一举拿下这一个人数众多的犯罪团伙,让正义不再迟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7-7 1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论“打黑扫恶”,近年来社会上的黑色会好像是消失了?“打虎拍蝇”,大老虎也落马不少!论政法教育整顿,清除司法败类,打击力度明显不力,导致很多的司法腐败分子明里暗里地逃脱被查办,潜伏中仍然在实施枉法、滥权、玩忽职守不作为!过去黑色会所施展的违法犯罪手段、伎俩,正在被如此案这样的“黑色会”犯罪所替代?

 楼主| 发表于 2023-7-8 17: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之所以能够在落马后漏逃在此案件中的犯罪事实,主要原因就是任晓军“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的那一纸不支持监督决定书的存在,在政法委、监委调查中又遭遇到任晓军等的故意掩盖其等犯罪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3-7-9 1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妄言,论此案法官枉法,堪称古今中外罕见的疯狂?诈骗、假案、枉法、滥权、肆无忌惮的伪证等等,上演的是全国罕见的非常典型的司法腐败犯罪大要案!

 楼主| 发表于 2023-7-9 14: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在落马后且能够成功漏逃在本案中所犯的严重罪行,任晓军在查办王维登本案罪行审查中仍然不主动纠正自己的违法决定,掩盖了王维登的犯罪事实并漏逃严重的刑事犯罪追责的行为和后果,应该由任晓军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接受严格的违法犯罪惩处!

 楼主| 发表于 2023-7-9 1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细想,如果我遇到的王维登、任晓军是一个秉公执法的好法官、好检察官,那对我来讲,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了正常的人生生活和工作了!可我就是偏偏要遭遇到如此的不幸,一路与诈骗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又一路路被“王维登”、“任晓军”伤害…..这究竟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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