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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王维登“二十多个”犯罪同伙漏逃法网,检察院“内鬼“任晓军“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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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1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任晓军是不是检察院里的“内鬼”,也不管任晓军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面对阳光下的控诉,且是称其为刑事犯罪的事实控诉,无论如何都应该出来公开澄清事实真相或“维权”?否则,其就是自认犯罪事实,应该主动去相关部门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3-7-23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证据、讲事实、依法律”…“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违反法律“的事实全部都呈现出来后,作出判决的审判机关、负责监督的法律机关,已经是无法用证据、用事实、依法律来实施监督时,不要脸到“不依证据、不讲道理、不依法律”来维持“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错判和相关的违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7-23 10: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树立检察院的职能权威,南充市检察院应该加快审查、调查力度,对任晓军采取停职审查和监察调查,对案涉其他犯罪人员采取直接逮捕等强制措施。

 楼主| 发表于 2023-7-24 09: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从交长达137页报案申请书和11组数百页监督证据至市县两级检察院至今已过四个月时间了,西充县检察院仅用一个月时间内就调取证据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市院也达三个月了,希望南充市检察院一定要加快审查和调查力度,尽快拿下我一人数众多的犯罪团伙,让正义不要继续迟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7-24 1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挖虚假诉讼案件中的职务犯罪,是南充检察院今年3月份网上公开的会议决议。如何深挖,怎么探讨?比不过对当事人针对此类案件的申请监督、检举控告中提供的线索进行实事求是、认认真真地实施监督,坚持及时依据、依法纠正错误判决、裁定,对错案中的“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裁判者实施更严格的审查和监察调查,以“零容忍”的办案原则对待枉法判案、办案人员,发现一起追查一起,违法乱纪处理,涉及犯罪依法从严从速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3-7-25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此案中的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的现在,类似于小时候听到的一个故事情节,只因为其多了一根任晓军给的“救命稻草”,就是凭借这根稻草而在船翻沉海中死抱“黄金”而沉不了海,也上不了岸……

 楼主| 发表于 2023-7-25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此次进入检察院监督程序,非常感谢市院检长罗伟的及时指令西充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晓波负责对本案及时审查、调查,县院也在接受罗检指令时的第一时间组派检察干警在不到一个月之内完成交办任务并上报市院。由于此案乃市院领导的亲自交办,相信市院领导的党性原则,定会在不久的时间里查清案涉全部犯罪事实,彻底拿下这一个全国罕见的疯狂犯罪团伙中的每一个违法犯罪人员……期待!

 楼主| 发表于 2023-7-26 10: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廉生威,令人敬畏;腐生厌,令人作呕”!讲证据、摆事实、明法理、讲原则,坦坦荡荡做人,光明磊落做事是一个个司法工作者最应该坚守的职业操守!

 楼主| 发表于 2023-7-26 2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件的二审审理和判决结果中,刘守孝的代理律师邓仕福(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检察监督与任晓军的交流中,具有非常明显的涉嫌乃王维登枉法裁判的“掮客”特征。查实此案二审枉法犯罪,应该关注此人在案中充当的角色。

 楼主| 发表于 2023-7-27 1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刑法相关犯罪构成及法定处刑,王维登、西充涉罪法官、律师陈参、何云峰等、诈骗犯杨志发、刘守孝等、检察官任晓军等均已构成事实非常清楚、证据确凿的严重刑事犯罪,均应承担相应的刑罚惩处。

 楼主| 发表于 2023-7-28 13: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法律监督的检察院,更应该将“刀刃向内”落实。论此案中的任晓军,我可以负责任地称其为腐败分子、犯罪分子,绝不存在着任何无事实依据的妄言。个人认为,查实任晓军的犯罪事实仅仅只需不用超过一个工作日的时间即可认定其已经构成犯罪,并可以采取相应的进一步深挖彻查或采用立即逮捕都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差错……

 楼主| 发表于 2023-7-28 22: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件中两级法院的“内鬼”很多,希望检察院只有任晓军这么一个“内鬼”,切莫真有大家中认为的其背后还有“大鬼”……鬼多害人哒?

 楼主| 发表于 2023-7-29 1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总在风雨后”,一个个不敢见光的“大鬼、小鬼”在此时此刻,正需要你我大家共同监督,由咱们的人民检察院依法捉“鬼”?

 楼主| 发表于 2023-7-30 1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任晓军,一开始就发现了其中一个所谓的80万元证据就涉及刑事犯罪,电话和见面中还特别提到王维登判决书以我在原一审中未主张这80万元工程款是自己所做是凭空捏造的查明事实,因为有原一审判决查明系我所做和法庭笔录中都明确记载我一直称这80万元系我所做的工程事务,也提供了这些依据,其称马上去法院再核实一下…..结果不顾这样明确的事实而枉法、滥权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掩盖了如此清楚的诈骗和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1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法院里王维登、西充案涉犯罪的众多“内鬼”和检察院里如任晓军这样的“内鬼”,需要法检两家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一场真刀真枪的“捉鬼”行动,彻底铲除一大批祸害司法公平正义的司法腐败分子!树法检司法公信力!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2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中关于民事审理中涉及到枉法裁判应当立案的情形,仅仅只是需要因为违背事实和法律进行枉法裁判,造成了个人直接损失十万元的构刑标准,本案中的数百万元被骗损失,且本案又涉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犯罪、且犯罪人员众多.……任晓军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及时去本院或相关部门坦白交待自己的问题,争取从宽处理才是正确选择。

 楼主| 发表于 2023-8-1 1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法院审理中,我当庭举证并向王维登和书记员分别递交的证明自己主张和对方伪证的众多真凭实据并书面列举记入法庭笔录,王维登在其判决书上连一个我的举证都没有写出来一个字或不采用理由……这就是公然的疯狂枉法犯罪行为的事实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23-8-1 1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司法腐败分子,“深挖”说一百次不如“真抓”一次!“彻查”道一千遍不如“真查”一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枉法犯罪者蹲监坐牢,赔偿并处加倍的罚金或没收财产;让滥权犯罪者与枉法犯罪人员享受到同样的惩罚或加重惩罚…..速办速查,从严从快惩处才是真正的“刀刃向内”?

 楼主| 发表于 2023-8-1 2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公检法司和监督狱,当属检察院落马人数最少?大家可能都与我一样,认为检察官违法犯罪时定会在发现可能漏逃罪责时而违法犯罪?其实不然,在涉及相关犯罪人员已经犯罪的监督事实面前,只要有足够的诱,检察官也是可能进行枉法犯罪哒!

 楼主| 发表于 2023-8-2 0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令人担忧的是:在罪行暴露无法掩盖的此时此刻,诈骗犯杨志发、刘守孝等随时都可以畏罪潜逃?如果其等在某一天突然消失无法归案,那任晓军等的罪责更是存在加重情节?因此,希望任晓军早点认识自己的错误,认罪悔罪、主动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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