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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王维登“二十多个”犯罪同伙漏逃法网,检察院“内鬼“任晓军“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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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9 1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我熬过了这所有的苦,想找个地方放声大哭,这一段艰难和痛苦的旅途,却成为了这一辈子最难走的路…..

 楼主| 发表于 2023-8-9 1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于2023年3月22日向南充市检察院递交监督控告那本137页报案材料和11组监督证据巳经四个多月时间了,县检察院也在完成调查取证后上报市院三个多月时间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作出结论?因为此次乃市县两级检长接手案件审查,相信案涉一个个违法犯罪人员会在不久的时间里落入法网……

 楼主| 发表于 2023-8-9 1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称是其出资为我方垫支数百万元包工包料建设,有诈骗犯杨志发给其写的承建合同为证被两级法院强釆此伪造的合同证据来完成诈骗数百万元犯罪既遂。现仅仅只是我手中原件已经证明了法院采用的刘守孝所举的用于证明杨志发是我方合伙人和处理合伙事务的代表这一些复印件全部都是添写上“杨志发”名字的伪造证据,证明了杨志发的合同主体身份是伪造证据虚构出来的,也从案件中的如上述80万元等伪造证据上暴露出来的事实中已经完全证明了杨志发与刘守孝实乃共同伪造证据、诈骗犯罪,也从我手中的近千万元我方购买材料和支付人工的日常支出全是我方自行出资购买和支付清楚全部人工的事实中,以及刘守孝拿不出来一张自己购买材料票据和未有银行支付流水等证据………足以证明了案涉合同纠纷实乃刑事诈骗犯罪案件,案涉人员全部都构成相关严重犯罪。目前,不知道其等又能伪造出什么可以逃避犯罪的证据?我个人认为随便其等能耐多大,也无法改变如此这般铁般的犯罪事实……等待着咱们的人民检察院两级检长亲自拿下这一个个凶残罪恶的犯罪分子,让正义不再迟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8-10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本案的案情非常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涉诈骗、枉法、滥权等等犯罪事实都已经呈现。由于涉两级法官、市检察院任晓军等犯罪,不知道咱们的人民检察院如何处理这样的犯罪问题?是不是会坚持依法依据依事实,来一次真刀真枪的“刀刃向内”?切莫在如此清楚的犯罪事实面前再次出现一些滥权犯罪吧?

 楼主| 发表于 2023-8-10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此案,令人窝心!原本一个仅见诈骗犯刘守孝(原告)法庭所举的全部证据,我手中都有原件和相关真凭实据一一举出证明了对方所举证据每一个都是伪造证据并涉犯罪目的,辨别这些证据,不需要专业鉴定,也不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辨真假能力,而是让任何一个普通的人都能准确判断的伪造证据和虚假陈述事实,而西充一个个法官、王维登、任晓军等这众多的大法官、检察官却无辨别真假的能力,也看不到里面巳经发生的众多涉犯罪事实?…..明目张胆、公然违背证据事实和法律实施违法犯罪真的是胆大包天!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你把铁一样的事实摆在任晓军面前时,你以为胜局已定?可又有谁曾想到,你将面临的是其钢一样的嘴巴和墙一样厚的脸皮…..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1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南充市检察院立即逮捕任晓军,因为其的“明知而不公正”作出的不支持监督决定已经造成了我方数百万元财产被骗损失,且不说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犯罪,仅仅只是按其审查不力的行为也应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刑。

 楼主| 发表于 2023-8-12 02: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任晓军的“明知二审法官王维登明知而不公正判决的行为和所涉金额足以构成枉法犯罪”,而不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而作出的不支持监督决定明显构成徇私枉法罪,因为本案原本属于诈骗刑案,被两级法院枉法掩盖为民案,且由于二审法官王维登乃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长、赔偿办主任,同属一市法检审判和监管工作的王维登和任晓军具有工作联系等工作关系和私人关系的徇私故意……因此任晓军的上述行为和后果明显构成徇私枉法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8-12 0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本案又涉原西充一审法院法官枉法犯罪,且不说其用尽各种伎俩、违法强釆的巳经有我手中持有的真凭实据证明了诈骗犯刘守孝(原告)在法庭所举的全部一个个伪造证据的枉法犯罪行为,仅仅只是拿其已经查明其中上述的一笔80万元是我所做,不是刘守孝所做的事实时仅仅在其判决书上以“不予采用此证据”,而未移送公安机关的行为就是明显的构成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8-12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据任晓军原工作单位西充石油公司一同事告知,在石油公司解体时任晓军即买断工龄,其却在后来进入检察院工作后仍然隐瞒这些事实,继续领取得每月一千多元的下岗就业补助,骗领国家补贴…..作为一名检察官,其此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8-13 01: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犲狼恶犬的围咬,不是你能用说服和规劝,提醒和乞怜能够唤起其等停止伤害的 。遇上了,唯有拿起打狗棒和一切可以利用的防护和攻击武器,切莫退让,主动出击,对其等冲上来一头就对准这头猛打猛击……切莫心慈手软,让其缓过劲来再一次扑上来伤害自己。

发表于 2023-8-1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铁证直接告包庇啊,你在这上面谁回应你啊

 楼主| 发表于 2023-8-1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任晓军上述行为,可见其不配做一个检察官。根据这些发现,以及其在本案监督中与诈骗犯刘守孝的二审代理律师邓仕福(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那次交流中,“交流”的是什么?值得南充市检察院深挖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23-8-1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不能以包庇罪定罪处刑,而应该以上述诈骗、枉法、滥权等相关罪名定罪处刑。现在交检察院的控告材料和每一个监督证据都在诉说着其等的一系列犯罪事实。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23-8-14 1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打官司民事案件打的是证据,定罪量刑更是需要证据形成证据链。而任晓军在当初接手审查此案时,面对我所提供的证据事实,已经是发现法院判决书上的查明事实和认定事实都非常清楚地证明出来是一个个违背事实和法律,完全应该由检察院行使监督法院依法纠正错误判决和移送本院刑侦、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而不依法履职…..属于枉法、滥权等罪名处刑。

 楼主| 发表于 2023-8-15 1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从一个在石油公司解体前即知买断工龄,又能马上进入检察院工作的任晓军,还能在后来石油公司解体后继续享有下岗政策补贴……可见其还是具有一定的“本事”哒?

 楼主| 发表于 2023-8-16 1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此案中的违法行为和其骗取国家下岗补贴的行为上,且不说什么犯罪与否,可以看出任晓军不具备做一个检察官应该具备的品行。

 楼主| 发表于 2023-8-17 2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到公检法司职权范围类的违法犯罪应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办,而如上述任晓军在原工作过的企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能应该由纪委监委调查后处理,涉及到犯罪时方由监委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发表于 2023-8-18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8-18 18: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司法腐败猛如虎”!论王维登和任晓军等,其等在“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犯罪胆量足以称得上“胆大包天”!出现如此疯狂的枉法犯罪,南充法检两院真的是应该彻底“清理门户”,将其列为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的“内鬼”典型,警示两院中的违法犯罪人员引以为诫,促法检两院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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