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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院以案释法:犬只惊吓路人致其摔伤,犬主需对“无接触式伤害”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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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21
这个碰瓷来的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25
我曾经被狗追过,我摔了一跤,有点很惨,当时是在大马路上不是在所谓的乡村路上,立马下车追狗打,结果,,,,最后自己用了差不多一千块用了所谓的疤痕修复,现在看着还是很明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27
这种高科技,经法院研究了这么多年终于出成果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32
养人都要缴纳社会护养费,全社会弘扬社会养人正气,养宠物必须缴纳养宠物社会护养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34
流浪的狗到处都是,只能解决家犬,流浪犬也可以规划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36
记得有次汽车按喇叭 老人摔了,赔了钱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38
可以吃狗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39
流浪狗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39
请问六十岁以上劳动人参加劳动老板不付工资到劳动局,劳动仲裁,汉源县劳动局马局长答应他们管不了,说劳动法不管60岁以上劳动者。请人大代表帮解读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4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46
我想问一下院子里看家狗拴住了的,咬到人了有责任吗?而且狗也被人打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52
狗主人必须管理好自家的拘,对自家狗犯的错承担起相应的罪责,支持,还应加大处罚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53
狗把人撵摔了应该由狗主负责任:我认为很对:很多狗跑在路上把人吓到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55
非常好,犬主并赔偿被追逐人的精神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3:57
总算可以有法可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4:05
一条小狗在小区路边上的路沿石傍走,尊守了道交规则,可小汽车硬把它压死了,小汽车犯了道交规则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4:07
棒!巨讨厌追着路人咬的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4:13
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4:15
不存在碰瓷。根据司法解释,只要创造了让他人碰瓷的条件,责任就在养狗方。所以,请不要创造这种条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4:25
狗屁不通!还是没有具体办法!也是吃空饭的!公共场所!小区!街道养犬起什么作用?在25至30公分以上的犬只!应该全部捕杀才行!小飞!街道处处都是狗粪!请问你们影响环境污染不?影响市容市貌不?请吃空饭的专家好好考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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