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法院监督部门上演的“以错护错”行为已经是触犯了《刑法》中的徇私枉法罪,将法院塑造成一个完全可以信口雌黄的“独裁王国”。针对本案判决中的查证、认证,将已经查出来的诈骗犯刘守孝所举的《联合建房协议书》和7份土地函、证上添加杨志发名字虚构合伙人和建设方代表,用于签订捏造合同证据的伪造证据行为以一句“事后形成”、将诈骗犯刘守孝、陈参、何云峰篡改委托书虚构100多万元伪造结算证据诈骗犯罪行为以“刘守孝单方委托”、将已经暴露出来三次添加变造的80万伪造证据行为以“断章取义、曲解证据”等各种方式掩盖诈骗犯罪和实施枉法犯罪、将已经由我所举已履行证据证明出来刘守孝所举20多万元《停工补偿协议》是涉及虚假诉讼和诈骗犯罪时以“无法计算而不采用”…等等等等上演着“嘴是两张皮,是非任其说”的肆无忌惮的“语言文字艺术掩盖证据事实与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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