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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公开请求南充市政法委介入已由市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冉林进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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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2 2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本两案判决所依据的全部证据中的每一个证据均是诈骗犯杨志发参与如添加变造的证据,且这些伪造证据上的显示事实也仍然无法证明出来原判决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并现均有原件、事实证据、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取证查明…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官强采伪证和捏造证据事实的枉法犯罪事实也非常清楚、证据万分确凿。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3 1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午9点10分,我打电话追问案件进展,办案法官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苟豪庭长称其已经向领导报告,其与领导将于近期来西充法院…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8 13: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十一点零八分,我又打电话08172819707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望其部门将案件推进,法官称会核实我所交案件材料…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9 13: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腰无分文,没有一分钱出资、在法庭上也未拿出能够证明其购买过材料的一张票据的诈骗犯刘守孝,是凭什么让一二审法院众多法官认定其完成了千万元工程垫资包工包料合同履行的?…这难道不是明显的假案错案吗?这难道不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严重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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