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何云峰,当时我发现其参与伪造虚构了100多万元友兰造价的违法犯罪事实时,其在我发誓抓到他要杀了他时,并表示马上去公安机关和司法局控告他…其方才在一些朋友的保证让我不对他动武的承诺下与我见面,其一见面就做出一副可怜兮兮…承认是因为法官梁向荣和律师陈参的鼓动下犯了大错,声称只要我不告他…他帮我写上诉状,一定把官司从中院打回来…由此引发现在的让其等犯罪既遂且逍遥法外。个人经历,可以让大家知道:一个已经是参与犯罪的律师,发现时就切莫心慈手软。当你放过他时…就必然会遭遇其进一步的犯罪伤害。此类犯罪人员…是绝对不会有真心认罪悔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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