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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公开请求南充市政法委介入已由市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冉林进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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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5 2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新型黑恶势力擅长的“软暴力”,我遭遇的审理、申诉、控告中十一个多年头的法律程序中的“漫漫长夜”,远超过任何黑恶势力的任何暴力残害…也正如诈骗犯杨志发在审理初期即威胁我所称的“拖死你”和网上曾曝出来的一个申诉人被王维登威胁其所称的“程序玩死你”…

 楼主| 发表于 2026-8-6 1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本案中参与犯罪的律师陈参,在西充大家可以向任何一个了解其的人了解一下,敢于肯定的得到一个答案“陈参一生专干歪事”。陈参之所以混迹在律师职业几十年“专干歪事而不出事”,不仅是其有一个曾任西充县人大主任的幺姨父杜××,更是在所干歪事中织结了不小的“利益关系网”害人敛财…完全符合新型黑恶势力的组织形态,且比任形式的黑恶团伙更黑恶,应该定性为典型的司法腐败黑恶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楼主| 发表于 2026-8-6 21: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30号案不仅仅只是在此次院长纠错中,出现了12368诉讼服务中心在2025年3月短信告知已交由民一庭办理,6月19日民一庭又称30号不归其承办。后又于6月29日通过信访处流转至民三庭对4013号案和30号案一并审查,且经过听证、询问,又交由西充法院梁辉院长等调查、询问几次后称在审查办理。2026年7月24日又被告知由民二庭何顺红法官承办。又有此案2017年西充法院立案传票称是其院副院长张华审理,后又从张华口中称自己案件已满转由叶腾博审理。在2021年12月6日西充县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立案后,我持1159号立案决定书为新证据于2022年4月28日提交了再审申请书,由中院立案大厅收件并当即交由审判监督庭朱苏川法官承办,其收件后至今不出审查结论…此案流程咋就如此之多,为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6-8-7 09: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打电话08172800826询问民二庭,一男姓法官称其已经将我前两天反映的情况转告何顺红法官了。现在何法官没在,让我把现在需要反映的问题告诉他,他会作记录后转告何法官。我称现在何法官办理的30号案60万,已经由公安机关将30号案和另一个受害者报案100万作为合同诈骗立案。但是,我在公安机关报案中提供了现在已经被法院生效判决作出的黄绍礼100万和吕金芽80万也是杨志发实施的合同诈骗,公安机关曾一直希望我找法院将此两案和30号案一并移送给公安。我在历次法院审理、申诉、控告,包括此次材料中也反复写明此两案和30号案均属于杨志发实施的同一系列合同诈骗需要纠错并移送,希望何顺红法官一并审查发现、纠错并移送…法官表示已经对我反映的这些作了记录,其会转告何顺红法官。让我耐心等待…

 楼主| 发表于 2026-8-7 1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30号案不仅只是单一的60万犯罪金额的错案纠错和移送的问题,更是关联到公安机关对此30号案和另一个100万元案,以及法院已生效判决的黄绍礼100万吕金芽80万及还有数起达几百万诈骗案,和4013号案等等一系列达千万元诈骗案是否能够被刑事立案追究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6-8-7 2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上述30号案,一个连我等普通人都一眼可见的诈骗犯罪案件,却在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公安机关在得知法院在进行民事诉讼审理时,也曾多次让我找法院移送公安,原一审法院叶腾博等却一直不肯移送公安机关而作出民事判决,为什么?难道其真的是因为是民事审理法官而不知道这是合同诈骗?…在阳光之下,供所有大家评判。

 楼主| 发表于 2026-8-8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容30号案和4013号案的判决中的事实,均如同拿几块石头磊起来的“万里长城”。判决中查明的事实就是几块石头,法官的逻辑是长城就是用石头磊起来的,仅此本院认为几块石头磊起万里长城的事实成立,应予支持…用荒唐的逻辑磊起来虚构的判决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6-8-8 1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6年7月24日由何顺红法官针对30号案的接待询问中,记录人显示的是龙哲浩,根据案件询问的相关规定,此次办理30号案的法官应该是何顺红和龙哲浩两名法官组成?

 楼主| 发表于 2026-8-8 19: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26年7月26日上午9点30分,针对30号案接访询问笔录中的法官提问即是句句“坑”,而一个个不实的错误记录又恰恰完全掉进这个“坑”中…让我不得不怀疑此次询问中的已更正的“错误”涉嫌法官们事先埋下的“坑”而故意犯下的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26-8-9 10: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怀疑是“坑”和故意混入的错误记录等等,这是我维权路上必须经历的痛苦过程。但愿,这些“坑”和错,仅仅只是我自己多疑,而不是法官有准备的故意为之…把这些问题摆在阳光下,是我必须要时刻保持的防备方式…让正义在阳光下运行。

 楼主| 发表于 2026-8-10 1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9点40分左右,我打电话分别向苟豪和何顺红法官询问案件进展,均是由一美女法官接到电话,4013号案还在研判中,30号案由我前不久邮寄的82页和8页材料已经收到,如有什么新的情况会通知我…

 楼主| 发表于 2026-8-10 1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两案错误将刑事诈骗案件混成民事案件的错判事实,其实就是在明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将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认定为具备签写两案合同的“建设方代表和公司项目负责人”。法院判决查明伪证而强采伪证,错误认定的杨志发合同主体资格的行为,就是造成两案错判并诈骗既遂的枉法犯罪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已经由中央政法委开展的为期一年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南充市政法委完全应该将此两案中的诈骗犯、律师、枉法犯罪的法官列为新型黑恶势力团伙予以彻彻底底铲除…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20: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案审理、判决、申诉,以及2026年7月24日上午9点30分针对30号案的错误记录的事实中,可以明显地发现法官们总是用尽一切办法欲把杨志发定性为“建设方代表和合伙人、负责人”。法官们明知巳经有充分的证据事实证明杨志发的这些合同主体身份乃其虚构,却甚至用上了笔录“误记”…为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6-8-13 20: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遭遇到十一年多的犯罪侵害,让我最严重的损失不是巨额的经济损失和痛苦煎熬,而是由于法院判决书中数百万的债务压在我的身上,让我因为离异后因此连一个女朋友都耍不到,此十一年里即让我由四十多岁熬到了马上六十岁,恐此一生都只能孤寡一辈子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8-14 1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又打电话08172819707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追问两案是否已在进行监察调查?法官表示需要现在办理两案法官和领导对相关违法事实确认后,移送给相关部门处理…

发表于 2026-8-14 2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这里解决问题难哟,就问问你自己有没有打通关节,没打通的话,办成事难哟!

 楼主| 发表于 2026-8-15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打通什么关节,而是凭自己的“永不屈服”来抗争…是我因为被诈骗损失惨重熬不住呢,还是案涉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诈骗犯、參与犯罪律师、枉法犯罪法官们和其保护伞们因为罪恶暴露还能挺住多长时间?

 楼主| 发表于 2026-8-15 21: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打通关节”,我的两案因为涉及到诈骗犯、律师、法官共同犯罪,“关节”怎么可能打通?通了的后果就是其等坐大牢,其等现在就是只有开着铲车、挖掘机朝向他们冲撞过去也得拼死阻碍…哒!

 楼主| 发表于 2026-8-16 21: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这样的犯罪团伙作斗争,只能公开案情与矛盾,接受一次又一个次的阻碍和失败,走完正规的申诉渠道,然后进入刑事控告…“打通关节”的事留给诈骗犯刘守孝的“土鸡蛋”,直到耗完耗尽“土鸡蛋”时,我也得一道道程序中走…直到放弃法律、拿起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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