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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9点30分,民二庭何顺红法官称其因为我针对30号案向巡视组信访,现在此案由其在办。我表示向巡视组实名控告是30号案和4013号案一并以刑事犯罪关联性控告的,怎么变成一个30号案?且30号案原12368诉讼服务中心短信告知由民一庭审理,结果是民一庭信访答复称其只审理4013号案,30号案不归其审理。后院长包案又由苟豪和现在的西充法院梁辉院长等在审理和调查多次中,怎么又变成民二庭了?何顺红称民三庭苟豪们审理的是4013号案,30号案归其民二庭。其作了接待笔录,后11点40分苟豪又来对4013号案的一些情况向我了解并作了询问笔录后表示其和西充法院会尽快探讨…两点回到西充,刚刚洗完澡上床准备休息中,拿出手机拍下的何顺红接待笔录,我才发现有多处重大记录错误,与我的回答不同等,等到下午3点马上打电话给民二庭08172800826何顺红法官表示其接待笔录记录错误,其让我可以以书面修改意见邮寄其庭。我表示马上顶多40分钟即可到南充中院现场修改,其同意后于下午3点40分在其院完成了修改…太累了…人的头脑和眼睛一时还真的是会被错误记录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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