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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暨督察工作,能否将“刀刃向内”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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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法官枉法犯罪的侦查取证,现在的我经历中知道此罪几乎全部依赖于我等受害者,而相关部门不是积极调查,而是成为了阻止发现的作用,更不会有侦查机关的侦查取证…而我等受害者在不具备相关调查取证能力的情况下,几乎让此类犯罪成为“零风险”,让犯罪法官完全可以肆无忌惮地违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2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废上诉状”的出现,让我感受到了案涉犯罪法官的“救命稻草”…此“救命稻草”看似已经发现…但是,让我仍然是不能轻言其等已经是会“坐以待毙”…因为,中级法院档案中已经没有了我当年重新提交的上诉状,而是仅仅只有“作废的上诉状”,且此“作废上诉状”乃是我的原一审代理律师何云峰所写,法院仍可以何云峰即代表我的“理由”来保住这一棵“救命稻草”?…幸好,我当年保存的何云峰认“错”录音证据在,且不仅证明其承认参与法庭上的违!违法犯罪,更是有我明确指责其在其所写“作废状”中的部分内容属于其被收买后写的不实内容…防止此“救命稻草”被继续充当法官的“救命稻草”…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1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你我大家在遭遇类似犯罪侵害与维权中,都应该丢弃“法院会秉公执法”的幻想,在满怀胜利中更需保持更加的防范,认真思索并补充更有力的证明其等违法犯罪的证据…否则,在你信心满满中,又怎么能够杜绝其等隐藏着的一系列掩罪和犯罪手段的继续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2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梁向荣任上落马、让王维登重回监狱,让一个个退休的案涉犯罪法官落入法网…是我的期待,更是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迫切期待…

 楼主| 发表于 2026-6-3 1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十点多钟,西充法院办案法官电话询问我关于王维登在二审法院庭上与造价师何大富针对80万零星工程的通话询问…而后我又以手机短信内容“在2019年2月15日二审法院第二次开庭前两天,我因为一朋友需要聘请律师而将其引荐给我当时的代理律师廖小花,并将针对刘守孝上诉内容的反驳证据交与廖小花时,廖小花称不用了,因为王维登说刘守孝已经撤回上诉,现在法庭上只审理我们的上诉。称后天开庭知道不?我称法院没有通知我时,廖小花当时很惊讶为什么没有通知我?称后天(2月15日)开庭我参加不?我答我一定参加…。又补充:另,关于80万,原2016年1205号案二审法院庭审笔录中明确记录有我和律师蒙庆辉称护坡、坝子、路、化粪池等80万零星工程事项全是我冉林进所做工程的记录…供法院调阅查证”发与西充法院办案法官手机号中。…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6-6-3 1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西充法官电话询问中,我即表示针对王维登电话中询问“零星工程80万是否计算进800万总造价中”,在法庭上我即表示其应该以±000以下基础工程是否计算进800万,而不应该说成是零星工程80万,造价师何大富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零星工程…王维登即挂断电话不予纠正其此明知错误的提问。其完全明白刘守孝所主张的所谓此共121万元中在已经计算进800万总造价中的共39万多元±000以下基础工程中扣除原一审法院判决书中,明确裁明冉林进所做此项工程中的13万多万平场、人工挖孔,桩基等等工程计算后的整个±000以基础工程计入800万总造价中,而此次刘守孝上诉状中所主张的包括护坡、坝子、路、化粪池等等80万零星工程,冉林进是在原一审二审法院审理中一直主张是冉林进自己所做工程,王维登故意以“零星工程”这个变称名称混淆是非…故意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6-6-4 12: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9时许,我针对昨日西充法官的电话询问,写出一份共11页《冉林进书面回答及线索内容》递交于西充办案法官手中并由其签收。另,又将此材料通过中通快递邮寄一份给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由苟豪庭长签收…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6-6-4 2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4013号案中的此一个80万,即出现了分别三次添写变造、三次名称变称、510号判决采用、1205号二审法庭上查明、254号判决不采用、4013号王维登又采用、公安机关查明是我所做、市县检察院也查明、法院又岀现“作废上诉状”、昨天又在查王维登明显的以谁都不知道其所说的零星工程是什么的故意不说清楚具体工程名称这样的问话……现在应该是什么都清楚了吧?切莫再钻出来一个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6-6-5 0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上述法庭上王维登针对80万电话中向造价工程师何大富的提问,不说清楚是该凤凰花园结算清单表中已由造价工程师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的±000以下的部分基础工程,也不说清楚是凤凰花园结算清单表中的由刘守孝所主张是零星工程80万中的护坡、坝子、路、化粪池等等具体工程名称,而只一句“80万零星工程是不是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且不说造价师何大富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零星工程,如果不是刘守孝在法庭上和在其上诉状上写明具体包括哪些工程项目,就连我也不知道什么是80万零星工程。关于凤凰花园结算清单表共121万计算金额,我一直称其中的±000以下基础中有部分由造价工程师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了,而刘守孝孝法庭上和上诉状上所称的80万零星工程中的全部工程都是我冉林进完成的而没有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王维登却偏偏生出一个“80万零星工程是不是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这样的一个让人不清不楚的提问…其具体是在查问什么?值得相关部门彻查…发现其枉法犯罪伎俩。

 楼主| 发表于 2026-6-5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上述王维登当时就“零星工程80万是不是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其又以同样的此一句提问电话询问西充一审法院254号案审判长庞彪,庞彪电话中的回答是“在法庭上当着双方造价人员和冉林进、刘守孝的面核实各自施工部分,刘守孝承认其施工部分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不存在80万了冉林进才签的名字”。然而,王维登判决书中并未采信作为原西充一审法院审判长庞彪的此证人证言…为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6-6-5 19: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漫漫维权路,一路路煎熬着渡过…只要能够在事实一个又一个个查清查明时,看到王维登重回监狱,看到案涉一个个犯罪分子落入法网…正义虽然迟到,但是也是我现在特别期待的公平正义必胜的获得感。

 楼主| 发表于 2026-6-5 21: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关于王维登在法庭上通过电话询问造价师何大富和原一审法院254号案审判长庞彪,其在我提醒其应该说清楚其所称的“零星工程”是已经计算进800多万总造价中的有部分±000以下基础工程呢?还是指的是诈骗犯刘守孝所称的护坡、坝子、路、化粪池等等这些所谓的80万零星工程?其询问造价工程师何大富所做的800多万元总造价中任何时候都可以在里面看到±000以下整个基础工程,而询问得到的总造价中没有计算的护坡、坝子、路、化粪池等等由刘守孝通过变称名称所主张的80万零星工程结果,这也是我冉林进一直称这些工程因为是我方自建并已经完成支付而没有计算进入何大富800多万总造价中的工程呀…王维登通过询问得到的80万零星工程没有计算进800多万元中的何大富结果,也是我一直主张的事实呀?其这样不清不楚的询问,是在获取什么样的查明事实?…我想,不用我来瞎分析,而是需要相关部门和此时此刻的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认认真真地深挖彻查…仅此即可查明王维登掩盖诈骗犯罪并枉法犯罪的“无可狡辩”故意。

 楼主| 发表于 2026-6-5 2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王维登在2019年2月15日开庭前为什么不通知我开庭审理时间,而是仅仅告诉我的代理律师廖小花?且其为什么要对我的律师廖小花撒谎称刘守孝已经撤回其的上诉而仅仅只是审理我方所提起的上诉?”……查一下,王维登即可暴露其故意犯罪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6-6-5 2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层一层揭开王维登等犯罪分子的累累罪恶,让案涉所有犯罪分子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进入监狱…对我来说,也不愧是我苦熬十二年后取得的“正义必胜”!

 楼主| 发表于 2026-6-6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几个月前一网名曰“庐州叉探”所写《南充冉林进十年虚假诉讼维权记》一文中所言:十年维权路,是冉林进一个人的战斗;冉林进的呐喊,是对司法正义的呼唤,更是公众对司法清明的集体守望!…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绝对不能缺席。

 楼主| 发表于 2026-6-6 1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遭遇类似的犯罪侵害,特别是面对案涉的司法腐败分子,一开始即不要报有其会畏罪敬法、放弃犯罪的想法,更不要后来会有“正气之官”的出现,来主动为你纠错平冤…遇到了,就应该立即与其等犯罪人员撕裂所有情感、脸面,马上准备好最有力的“武器”,以牙还牙勇猛抗击…其不倒,自己倒;其等一个个被击倒,方才能为自己争取到站立的机会。

 楼主| 发表于 2026-6-6 2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80万,经历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两次申请再审,又经历了公安机关和市县检察院,也由我仅仅只是在两审法院审理中即发现分别三次变造该证据并在该伪证上也发现不能证明判决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又经过了此次两级人民法院各个审判庭室、院领导的审查…应该是真相大白了吧!现又说一个简单的,即刘守孝所举那七份建设规划、函证是否能够作为认定杨志发是建设方代表的证明力…法院采用的是添加了杨志发手写名字的复印件,而我在历次法庭上均一份又一份份举出没有添加任何杨志发名字的此七份红头红印原件,难道证明不了刘守孝所举此组证据是复印件伪证?且我一直向法院表示可以提供给我办理这全部函证的相关部门人员的名字由法院去核实是我办理的,而不是杨志发办理的,法院难道这样的取证也困难?…

 楼主| 发表于 2026-6-7 1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西充法院510号案审判长梁向荣,其在我以押送方式将何云峰带至其办公室与其对质,求证其是不是鼓动“不怕”让何云峰在950万伪证上签名确认的事实和为什么凭空判处410多万中,其表情平和中安慰我不用着急,称既然我要上诉,上诉一提起其所作判决就算作废了而重新审理,又称即便不上诉,也会因为无钱可执和当时房屋产权未办理等原因执行也没有办法…这一切的一切中,细逐即可发现其“安抚”言语中隐藏着的欲达犯罪目的。

 楼主| 发表于 2026-6-7 12: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均在判决书中采用并支持了诈骗犯刘守孝所举80万结算证据的梁向荣和王维登,梁向荣510号判决书的该证据名称是“±000以下工程”,而王维登4013号判决书中的该证据名称又变称为“80万零星工程结算款”。另外一个是西充法院254号查明不予采用此80万结算证据时,该证据名称是“凤凰花园结算清单表”…一个证据在每一次审理中都会变成另外一个新的名称,这样变来变去是为什么?后来,又有了作废上诉状等等出现,让仅仅只是此一个80证据即经过了法院这么多程序中的审查,甚至还经过了公安机关和市县检察院的侦查取证…至今仍未有最终结论…为什么?其实,关于这个证据的审查,完全可以仅仅只是拿这个伪造变造出来的证据上显示的由杨志发和刘守孝亲笔圈画、书写的数字文字文意表述事实也可以清楚地发现伪造证据诈骗犯罪事实…梁向荣和王维登难道看不懂这些文字文意表述,发现不了这是伪造证据且证明不了刘守孝所主张的此结算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6-6-7 2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最令我愤恨的还不是什么410多万、80万、二十多万、30万…,而是那七份添写了杨志发手写名字的函、证复印件,此七份函证都是我一个人亲自在建设规划局、国土局找相关人员经历过无数道程序方才办理成功的,且不说我手中持有这全部原件可以证明刘守孝法庭上所举此组证据是添加变造的复印件,而是其中还有两份是大家家家都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试问大家,哪家的国土证上会有自己的手写签名?又有哪一个在去国土局办此证时会由办证机关人员要求你在国土证上手写签名?如此常识,可就是一个又一个个法官不知道?在我510号、1205号、254号、4013号每审法庭上都举出原件后,要么隐藏、要么篡改笔录、要么以“与本案无关”为由而排除不了诈骗犯刘守孝所举此组伪证而让其成为认定杨志发的“建设方代表”定案证据…这让我最为窝火,气愤…难道法官个个都是色盲,分不清黑头黑印是复印件,而红头红印是原件?…且又两次申请再审也排除不了此伪证…谁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谁会不窝火、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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