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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杜紫薇W

[四川群众呼声] 天理难容!年轻小伙被逆行、超速的网约车直接撞死,监控证据全有交警还要睁眼说瞎话!![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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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0 1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1:42
所有消息都是看发的帖子得出来的啊。
如果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那自然是小汽车的主要责任以上了,但实际 ...

我都怀疑你是肇事者还是律师,如果是专业律师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因为道交法明确规定,事故责任任意一方有私自挪车,破坏现场的行为,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我看楼主发的照片里,应该是没有发完整,只发了截图,看到了肇事者准备挪车的动作。别人能发出来,肯定是有实质性的证据。
不然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交通事故不看碰撞点在哪里,不看谁撞的谁, 不看怎么开过来的,   那就是肇事者提前就知晓了这个路口会出来一个喝了酒没带头盔骑着电动车的人出来,所以他敢肆无忌惮的做出不遵守交通法规,逆行,超速, 事后私自挪车的行为,因为他知道就算撞死了,也怪不到他头上。  
而且楼主应该是有电动车行驶出路口有没有鸣笛,有没有减速,有没有避让的实质性证据的,包括最后的碰撞点和肇事者挪车的实质性的证据,不然别人不敢这么明确的发出来。
可能别人知道肇事者会在公安,交管系统找关系,所以别人按兵不动,可能甚至找了什么关系别人都知道,只等致命一击了。

发表于 2026-8-10 1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责任划分上也没写电动车超速啊, 你要这么说你就绝对是肇事方了,因为你只站在自己的立场,规避了所有对你不利的点。  你说如果电动车让行了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故,那你有证据证明别人没让吗?是因为小轿车超速提前进去了这个路口,还是在逆行车道,所以别人电动车主被撞了,不是人家电动车主撞的他。那如果小轿车不超速,减速下来,提前观察,不提前进入这个路口,有任何的制动措施,这个事故才不会发生。

发表于 2026-8-10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见过的人才知道应该怎么说,我也严重怀疑是不是这个肇事者提前就知道这个路口会出来一个喝了酒(别人意识清醒),没带头盔,骑着电动自行车出来的人是谁啊?所以他敢这么是无忌惮的逆行超速直接撞过去。而且我们都是知道发生了车祸,越是严重,越不能挪动车辆,因为那是证据。  楼主能直接发出来,证明别人是有实质性的证据的,不是在捏造事实。

发表于 2026-8-1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滴滴网约车,看他的行车记录仪。正规每个滴滴网约车都是标配,看他有没有三证一单,只要缺一样,都是违规驾驶,现在网约车管控的这么严格,就是为了保证民众的人生安全。

发表于 2026-8-1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现在很多网约车,白天跑,晚上跑, 建议楼主可以看看他的出车时间和行驶轨迹,锦江区那个地方,丢个手链都能找到,不可能没有全程的监控视频,除非是买通了交警,没调, 故意隐瞒,抹掉所有不利于肇事者的证据。

发表于 2026-8-1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呀喂 发表于 2026-8-10 12:20
我看事故责任说的事电动摩托车,不是摩托车, 那不是成都三环以内所有的这种电动车都要禁止哦?
责任划分 ...

电动摩托车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三环以内本来就是电动摩托车都禁行啊,这又不是什么新东西,很久以前就发过公告。
碰撞位置在路口,路口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如果买这辆电动摩托车的时候商家没有明确告诉是要上牌、买保险和限行的,存在欺骗行为,是不是应该让摩托车商家也来赔偿呢?
11:33注册的账号,怀疑是摩托车家属的小号回复

发表于 2026-8-10 13: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1:42
所有消息都是看发的帖子得出来的啊。
如果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那自然是小汽车的主要责任以上了,但实际 ...

我看责任划分上也没写电动车超速啊, 你要这么说你就绝对是肇事方了,因为你只站在自己的立场,规避了所有对你不利的点。  你说如果电动车让行了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故,那你有证据证明别人没让吗?是因为小轿车超速提前进去了这个路口,还是在逆行车道,所以别人电动车主被撞了,不是人家电动车主撞的他。那如果小轿车不超速,减速下来,提前观察,不提前进入这个路口,有任何的制动措施,这个事故才不会发生。

发表于 2026-8-1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image.png
电动摩托车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三环以内禁止电动摩托车通行是什么新规定吗,一直都存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是判断这起事故的最主要条款,如果两辆车都减速停车了,也不会出现这个事故,但是出现事故了,必然存在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就是右方机动车有优先通行权,如果摩托车不出现在这个位置是不是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
为什么不追究电动摩托车售卖的商家有没有违反法规的行为?

发表于 2026-8-10 1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3:26
电动摩托车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三环以内禁止电动摩托车通行是什么新规定吗,一直都存在。
道路交通安全 ...

对呀,为什么不追究卖车的商家呢?人家买车给钱,上面还是绿牌,人家普通老百姓买车还得先看法律哦?  为啥子直接就认定是别人的过错呢?有可能别人看到是绿牌,多少V都不知道。
你要这样说,那我可以转发四川省外卖群里,看看这种车子是不是全成都三环以内全部是限行,如果是限行了,禁止了,为什么满大街全是违法的人,交警一个不抓。
还有,你哪里看到别人超速了? 是肇事者小轿车超速了, 还是逆行车道撞死人的。 小轿车都跑到别人的正常车道去了,还有什么理,他是成都市市长的儿子吗??开个网约车别人要回避?
你这个纯属瞎扯,我相信如果实在小轿车的正向车道 死者被撞死了,人家家属也不会闹。 人家骑在自己的车道上,  小轿车走自己的正向车道, 市中心正常行驶,不超速,提前减速观察了, 哪怕是按个喇叭, 双方都有规避事故的足够空间。

发表于 2026-8-10 13: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3:26
电动摩托车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三环以内禁止电动摩托车通行是什么新规定吗,一直都存在。
道路交通安全 ...

你是肇事者吧,你的律师没给你说过吗?法律规定让右行驶的前提是,这个小轿车他是在正向行驶,没有逆行。这个让右的结果才成立。
如果你的律师只给你说一切让右, 那劝你换个律师吧,是个人都知道这个就和责任划分一样,有前因后果。
还有肇事者笔录里写了,左边有违停车辆,遮挡了视线,最后调查的确实停在你右边的路中间出租车。你走自己的正向车道, 左边的违停车辆是不会阻挡你太多视线的,阻挡的是人家死者的视线。
最后也没看到交警去调查过这个左边的违停车,也不知道你怎么和交警打的招呼,找的关系,作假也这么粗心大意。

发表于 2026-8-10 13: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3:26
电动摩托车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三环以内禁止电动摩托车通行是什么新规定吗,一直都存在。
道路交通安全 ...

你不用说了,我确定你就是肇事者。请问你减速没有嘛?还说都观察减速不得出现这个事情,请问你有没有鸣笛嘛?  请问你在哪个位置撞的人家嘛?  你在人家的车道撞死人家,你还提让右,你是省长的亲戚吗?不论你怎么开车,别人都要先让你,你都不在自己的道,别人咋个让你? 你咋晓得别人没让减速,没有让你呢? 你一个网约车,行车记录仪都没得, 有没有三证一单嘛,啥都没得,就是属于黑车。 你还敢接客。
说不定行车记录仪你都是不敢交,故意说谎的。现在满大街,一个破烂二手车,只要跑滴滴,网约车的,人家正规的,都是各种摄像设备齐全。

发表于 2026-8-10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呀喂 发表于 2026-8-10 13:46
你是肇事者吧,你的律师没给你说过吗?法律规定让右行驶的前提是,这个小轿车他是在正向行驶,没有逆行。 ...

我和任何一个事故方无关哈,就事论事。
你说的“满大街违法的人,交警一个不抓”和事实不符,交管部门的回复是在查无牌套牌,不管这个体量很大,是目前成都普遍现象,平时不管不代表发生事故不管,但是确实可以作为一个点来争取,可能导致骑摩托车的人不知道自己骑的是“摩托车”;
事故是发生在十字路口相撞的,不是路段里面,如果是因为网约车逆向行驶撞到了对向车道的其他车,那肯定是网约车的责任,但是这个事故和逆行与否没有直接关联啊;就像转弯不让直行一样,左转车如果和直行车抢道,那被超速的直行车撞了也是转弯不让直行来判责。
对事故有异议当事人可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发表于 2026-8-10 14: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事论事,你说人家车子是三环内禁止上路的,车检报告有没有写排量嘛,有没有写他禁止上嘛?
你说的情况是如果左转右转,到现在确实是人家正常速度,正向行驶,小轿车确实是逆行车道超速撞死的人。  
你这样来假设是因为这个交通事故有转弯的情况吗?唯一的可能是小轿车在逆行车道,想转弯回自己的车道,最后是在逆行车道撞的人。都是直行,都有尽安全义务的责任。这个事故怎么和小轿车是不是在逆行没有关系呢? 都逆行了,人家怎么来让你?你这么肯定的说,你还说你不是肇事者。 没有哪个律师能说出这样不专业的话。不好意思,我是学法律的, 刚好懂一些。

发表于 2026-8-10 14: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4:00
我和任何一个事故方无关哈,就事论事。
你说的“满大街违法的人,交警一个不抓”和事实不符,交管部门的 ...

你是从楼主哪个信息里看得出来,这个事故的碰撞点不是在逆行车道的?按你的意思是,十字路口随便开,不管是逆行车道还是转弯, 那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停止线,长实线划来干嘛呢?  不就是为了规范行车吗?   
人家电动车有没有转弯嘛,我看照片反而是小轿车把人家撞的转了180°,如果是人家电动车撞小轿车,可能人家也不会,就是有擦挂而已。
你要是律师, 别人请你都是遇到坑,你是肇事者,那真是你在为自己找借口, 你是民众,你这种人以后还是少在社会上发炎,属于害群之马。
人家能发出来实锤的东西, 别人还怕诬告吗?

发表于 2026-8-10 14: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这个评论的人好像肇事者哦,只有当事人才会这样子来找借口,还说什么事发地点在十字路中间,跟逆行没关系,他如果这样子开车可能别人碰到他都倒霉,十字路口里能随便开,不管有没有逆行,转弯,他是省长的儿子,才会这样说吧,要不就是这种颠倒黑白的事情干多了。不晓得是不是肇事者。

发表于 2026-8-10 14: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3:14
电动摩托车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三环以内本来就是电动摩托车都禁行啊,这又不是什么新东西,很久以前就发 ...

我就是个路人,和任何一方都没有关系,你怀疑可以拿出证据来证明。
人家楼主发的是事情, 我看到了这些摆在明面上的东西,在就事论事,我就是个学法律的专业人士。
反而是你,你看到哪一点不是在逆行车道撞死人的呢?你怎么知道人家的车检写的什么呢? 那你最开始就应该主张肇事者没有责任啊,让卖车的商家来担责啊,
你反而说什么摩托车禁摩啊,跟逆行没关系啊, 人家摆出来了肇事者事后挪车破坏现场的证据,你还说让人家拿出来,你又不是法官,人家凭啥给你看?     你这不明摆着打自己的脸吗?还不是肇事者,呵呵,你还承认了自己是全程都在逆行。

发表于 2026-8-10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呀喂 发表于 2026-8-10 14:16
我们就事论事,你说人家车子是三环内禁止上路的,车检报告有没有写排量嘛,有没有写他禁止上嘛?
你说的情 ...

(2016)川民申1219号
(2015)遂中民终字第11号
这两个文书的事故形态和发帖人的很类似哈,是遂宁射洪的案件,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小汽车超限速行驶、逆行,摩托车没有让右方小汽车先行,导致的碰撞,摩托车主责小汽车次责。

发表于 2026-8-10 15: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4:36
(2016)川民申1219号
(2015)遂中民终字第11号
这两个文书的事故形态和发帖人的很类似哈,是遂宁射洪 ...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让右原则,你怎么知道小轿车没让行呢? 以上的案子是判两轮机动车主责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撞的人呢? 是谁撞谁呢? 难道法院判案你们当事人还要提交别的地方的判案来借鉴吗?你有看到别人的证据有哪些吗?

发表于 2026-8-10 15: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4:36
(2016)川民申1219号
(2015)遂中民终字第11号
这两个文书的事故形态和发帖人的很类似哈,是遂宁射洪 ...

你发的这两个案例有没有标明谁撞的谁嘛?  人家有没有破坏现场嘛,双方是不是都是各样证件齐全嘛? 人家这边啥都齐全,你如果想帮肇事者,或者这个案件打官司,你可以拿着全国各地的案例去给法官看,去左右法官和广大群众的眼睛, 你怎么知道。我都不是遂宁人,你咋个能找到遂中的发给我呢?你是想从人家楼主的居住地,找一个结果相同,但是经过不同的案子来打击人家楼主吗?

发表于 2026-8-10 15: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它妈逆行了,而且是在逆行车道撞的人,路权都没有了,还说受害方没让右行。这个明显是包庇肇事者,纵容凶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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