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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杜紫薇W

[四川群众呼声] 天理难容!年轻小伙被逆行、超速的网约车直接撞死,监控证据全有交警还要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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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0 09: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中央督导组彻查成都交警大队,还死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6-8-10 0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了这么久,昨天才得知这个消息,说心里话真的挺难受,久久不能释怀,多好的一个兄弟,怎么会这么严重,超速,斑马线,正常的司机应该到路口踩刹车,慢通过吧,正是人生起步的年纪,千言万语不知怎么顺

发表于 2026-8-10 1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是老百姓的大家,是千千万万的小家组成的,披着公职人员的外衣,挣着纳税人的工资,而干的是寐着良心的勾当,这个责任划分书明显偏袒,包庇肇事者,这样的交警就该抓起来好好审查,说不定有啥黑幕???

发表于 2026-8-10 1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呼求同胞们..…督促有关部门正视问题.秉公核查……

发表于 2026-8-1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定责的核心原则是先看路权,再看过错,最后看因果。
首先双方都是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应该让右方先行,网约车具有优先通行权,摩托车没有让行网约车这个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第二摩托车驾驶人没有戴头盔、没有上牌,还酒驾,加重了事故后果,网约车存在超速行为也加重了事故后果;
第三路边违停车挡路是造成网约车逆行的原因,与事故发生有一定因果关系;
所以摩托车主责、网约车和违停车次责从法律层面来说没有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26-8-10 10: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逆行,挪车,这么严重的事实不提,也是事故的成因不写,这个责任划分书不是人能做出来的哦!!!

发表于 2026-8-10 1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知道事故责任划分讲因果关系,  现在的责任划分是不管对方是不是逆行,超速,有没有破坏现场, 都可以直接判电动车主责吗?

发表于 2026-8-10 1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像是肇事者提前知道这个路口会出来一个没戴头盔骑电动车的人一样,所以有预谋的直接逆行超速,刹车都没点一下就直接冲过去了,所以交警才敢这么判?这是有什么仇恨才这样开车呀

发表于 2026-8-10 1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分析越觉得司机是有预谋的开车撞人了所以才敢这么理直气壮的给家属说:撞死人赔钱就是了,不用道歉。
司机怎么开的,在哪里撞到人的不说,反而恨不得把死者没穿袜子都要写上去了

发表于 2026-8-10 1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个事情,我曾经遇到过相同的案件,这个最终的责任化分确实是有问题的。
首先:是要写清楚双方的过错有哪些,肇事车辆很明显的提前逆行,超速,路过人行横道依旧同样有减去观察避让的义务,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越重大,越严禁挪车破坏现场,这个是硬伤。
其次,是电动车的过错,我看到车上面是有绿牌,这种车牌都是交管局办法的,  电动车不是醉驾是酒驾,就说明人是清醒的,相信交警应该也调了监控,没带头盔是过错,但不是被撞的过错。  
所以,站在专业的角度,我也确实觉得不公平,有一种交警恨不得把死者没穿袜子写上去作为过错了,
事故的因果关系不是这样的逻辑,是真的有问题。

发表于 2026-8-1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杜紫薇W 发表于 2026-8-10 11:12
我再想问问你,你是从哪里看到路边违停是迫使这个车辆不得不从进入这段路就一直开始主动逆行的? 违停车 ...

所有消息都是看发的帖子得出来的啊。
如果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那自然是小汽车的主要责任以上了,但实际上双方都是机动车,如果交管部门能给电动摩托车上绿牌是他们失职,但不影响电动车本质是机动车,可以去找交通局对发牌的行为做解决。
所以不管是两辆摩托车,两辆汽车,还是一辆汽车一辆摩托车,都是要让右侧的车先行,按照这个帖子的内容来看就是摩托车侵犯了汽车的路权,发生事故的形态就是摩托车没有让右方的小汽车先行导致的,哪怕小汽车没有逆行在靠右侧的车道,摩托车不让行不是也会发生碰撞吗。至于发生事故前后发生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对小汽车驾驶员单独处罚,故意破坏/伪造/毁灭证据可以判全部责任,如果你觉得小汽车有故意破坏现场的嫌疑需要提供证据。
发生事故的地点在三环内,属于限摩区域,那是不是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在三环内骑行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了?这个和逆行一样也不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啊。

发表于 2026-8-10 11: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刚也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也看了你的回复,
你能这么说,应该是专业律师或者是同经历的人,我想说,交通事故道交法定责明确规定是责任划分看事故因果关系,  不是交警先看什么, 交警不能违背法律,你这个说法就是不专业的,
其次,经过十字路口,同样是机动车,都有减去,观察,避让的义务,不是哪个在右边哪个有理。而且我看到照片,肇事者车辆实在完全逆行的车道,没减速,没避让,撞到人, 如果已经侵犯了对方路权, 这个让右原则也不存在了。
最后,我看到电动车上有绿牌,不是没拍照,这个是交管局颁发的。路边停靠的车辆挡路也要看它停在什么位置,从楼主的截图看得出, 这个肇事车离违停车辆很远就开始主动逆行了,而且它也不是停在十字路口的, 它的前面至少还有十多米的距离, 肇事车辆就算借道绕行,也应该回归自己的车道,这不是他在逆行车道撞到人的理由。

发表于 2026-8-10 11: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0:38
交通事故定责的核心原则是先看路权,再看过错,最后看因果。
首先双方都是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十 ...

我刚刚也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也看了你的回复,
你能这么说,应该是专业律师或者是同经历的人,我想说,交通事故道交法定责明确规定是责任划分看事故因果关系, 不是交警先看什么, 交警不能违背法律,你这个说法就是不专业的,
其次,经过十字路口,同样是机动车,都有减去,观察,避让的义务,不是哪个在右边哪个有理。而且我看到照片,肇事者车辆实在完全逆行的车道,没减速,没避让,撞到人, 如果已经侵犯了对方路权, 这个让右原则也不存在了。
最后,我看到电动车上有绿牌,不是没拍照,这个是交管局颁发的。路边停靠的车辆挡路也要看它停在什么位置,从楼主的截图看得出, 这个肇事车离违停车辆很远就开始主动逆行了,而且它也不是停在十字路口的, 它的前面至少还有十多米的距离, 肇事车辆就算借道绕行,也应该回归自己的车道,这不是他在逆行车道撞到人的理由。

发表于 2026-8-10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还亡者一个清白,还人民一个安心!

发表于 2026-8-10 1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dmlsq0 发表于 2026-8-10 10:38
交通事故定责的核心原则是先看路权,再看过错,最后看因果。
首先双方都是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十 ...

事故成因,是因果关系,双方怎么开过来,谁撞得谁,事后做了什么事情,这就是事件的成因。如果你说交警定责先看路权,这个真的就是他们在放屁了,交警连道交法都能扭曲。   路权都被侵占了,还有什么让右一说呢?
谁撞得谁, 怎么撞的,在哪里撞的, 我相信只要交警现场勘查草图一出来, 就一目了然了,而且当事人要签字的, 最后是可以通过交警调取的视频还原的,  不用争论, 先根据视频还原确认碰撞点,这个事情就明了了,而且 我看了在锦江区,这个市中心的位置,应该是有一个完整的事故过程监控的, 小车怎么行驶的一看就知道。除非交警没有调。

发表于 2026-8-10 1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的人一看专业的人说,就知道了,我们疑问的没有错,只是说不明白,  现在明白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需要有因果关系的,就是双方什么样的状态,怎么样开过来,谁撞的谁,在哪里撞的,撞后做了什么事, 是这样评判的,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只看让右没有,带头盔没有,意识清晰不。

发表于 2026-8-10 12: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除非这个小车是事先就知道这个十字路口会出来一辆没戴头盔的电动车,事先知道了别人沾了酒, 所以他才敢这么直接逆行,超速直接开过去,不然任何一个司机,连新手都知道过路口斑马线要点刹车。司机这不是疲劳驾驶,就是分心驾驶,或者真的事先知道,是蓄意谋杀。

发表于 2026-8-10 1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家属可以申请查查比亚迪汽车司机是不是之前和死者有过结,有矛盾。 真有可能是蓄意谋杀。
不然确实叫新手都知道过路口要减速慢行,提前观察。 我看电动车也没写超速啊,人家正常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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