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86楼的老兄捞出了一根救命稻草,就是那份报纸,小小的,他不敢将原文转载出来! 幸好我的眼睛好,议题除了对高校这个非义务教育的部分说的多些以外,对中小学时这样说的: 周济指出:新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办学校不允许转制为民办学校,但可以作为出资人独自兴办或合作兴办民办学校”…..过程中,要确保公办学校国有资产的增值,坚决不允许出现“卖校风”….. 我们初中都被整体永远砍除了!老师全部下放,市领导来校大谈“转制”论调,动员老师下去帮老板,就是那个一水还不断的以此为“改革“楷模,嘲笑看一中“不办初中试试,2两年就露馅"呢。 这就是“公办学校不允许转制为民办学校"么?? 按照那个卖校协议,我们“确保公办学校国有资产的增值”了么??? “坚决不允许出现“卖校风”….不正在我校上演着么???! 我们历来就不反对民办,历来就不反对合作,但绝不是背着全体老师,如此卑劣的出卖学校!建议再好好看看那对协议的评议吧,好好看看焦点访谈3402期吧,提高提高,我觉得站出来的这些人的水平怎么如此低劣,完全不及那个“80年代就在社会上滚打的人“呢! 还好意思将这个拿出来.还“用事实说话--强烈抗议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呢,我看你就是居心叵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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