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张笛

免费法律咨询专帖(有问必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您好!可能我想请教您的不能算是大的法律问题,但我真的找不到合适的途径请教,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非常顽皮,现在就读初中,经常在外惹是生非,给我父母带来不少麻烦,而且每天晚上不回家,我父亲由于知识水平不高小时候我们做错事他都以打我们来教育我们,对我们还好,但是对弟弟毫无用处,他反而非常反感,导致现在无法收拾,虽然现在爸爸已经试图用好好教导的方式也于事无补,我甚至找过我警察朋友帮忙吓吓弟弟,也只是起几天作用,我真担心他以后坐上犯罪的道路,所以请教您几个问题:1、现在当兵是不是必须要高中文凭以上(备注:是城镇户口)2、这种情况能不能送去专门的学校进行教育,如果有,烦请介绍一个四川境内的。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1-5-10 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笛律师:   您好!
      我们有一个合同纠纷案,不服二审判决申请
再审,现经四川省检察院抗诉,省高院已同意提审
并发了开庭传票。
      该案经两院审理,事实已经清楚,只是依法
认定和对实体问题的判处存在较大问题,拟请张
律师为我们代理诉讼,不知可否?敬请回复。
      我们的电话是:0816-6327390
      谢谢!

发表于 2011-5-10 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
     您的法律咨询热线还是13980891028吗?
发表于 2011-5-10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   您好!
      您的法律咨询热线还是13980891028吗?
发表于 2011-5-10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   您好!
      请问您的法律咨询热线还是13980891028吗?

发表于 2011-5-1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1cfdf9c5364f976cbb19033e4c21743f.jpg 请问张律师一个问题:
    自贡市政府2010年122号文称:从2010年10月1日起不再对单位退休人员进行过渡性收费,..........以201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基准日前退休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是2001年破产国企下岗职工,2005年以个体退休,同年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以个体参加医保,但像我这种情况的却还要缴费至规定期限{10年,15年},而那些单位退休人员则不受此限制而停徼基本医疗保险费。这合理合法吗?能告状吗?{此为补充帖}谢谢!

发表于 2011-5-10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dlawyer 的帖子

谢谢张律师支持你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民生,维民权 发表于 2011-5-10 07: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   您好!
      请问您的法律咨询热线还是13980891028吗?

是的。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妹 发表于 2011-5-9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您好!可能我想请教您的不能算是大的法律问题,但我真的找不到合适的途径请教,事情是这样的:我弟 ...

1、参军入伍已经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五条: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如果条件合适,可以考虑送工读学校,但要顾及其感受。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刚 发表于 2011-5-9 1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张律师一个问题:
    自贡市政府2010年122号文称:从2010年10月1日起不再对单位退休人员进行过渡性收费 ...

没有看到全文不便评价。
我们能做的,只能对合法与否进行判断。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民生,维民权 发表于 2011-5-10 04: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笛律师:   您好!
      我们有一个合同纠纷案,不服二审判决申请
再审,现经四川省检察院抗诉,省高院已同 ...

最近特别忙,恐怕没有时间,谢谢你的信任。

发表于 2011-5-10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你要敢于说真话!

发表于 2011-5-1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没有看到全文不便评价。
我们能做的,只能对合法与否进行判断。"
    张律师,您好!
我在2551#帖中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文件中岐视了个体户并损害到了他们的切身利益。谢谢你的解答。

发表于 2011-5-14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为人民服务很值得尊敬,我们就是很多不懂法:P:P。

发表于 2011-5-17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留个脚印

发表于 2011-5-1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dlawyer 的帖子

律师你好:
       我是一客车车主,挂靠南充的,是南充发往南部的一个乡下的车,国家从2009年开始发放农村客运油差补贴的,第一年有好多车都领了油差补贴,但有一些车没领到,就去问,交管所没法回答就把先那些领了的客车的油差给收回去了。我们也没办法,毕竟小腿更不过大胯嘛,所以就退了,我想问下我们这些农村客运车辆为什么就没有油差补贴呢?还是有补贴被上面给吃了?

发表于 2011-5-1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都江堰团结巷22号灾后重建点的全体业主。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在党和各级政府的关怀下,于2010年进行灾后重建,按合同,该项目在2010年3月份开工建设,应在2010年9月28日建成完工交付使用。但是,承建单位(四川龙达建筑公司)不按合同办事,擅自停工。到目前为止,承建单位已经收了我们80%工程款,工程却一直处于瘫痪状态。我们全体业主多次在社区帮助下与承建方联系复工事宜无果。该公司经理李红泽还公开说:我的儿子就在高院,你们打官司也只有输。我们听到这些话感觉太绝望了。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就只能任这些不诚信的公司任意凌辱吗?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交给他们,他们却不给我们房子住,我们不答应,温总理也不会答应。我们恳请政府为我们做主,尽快责成四川龙达建筑公司履行合同,尽快复工,限期完工,交付使用。谢谢!
  全体业主:万里 曹汉琼 爱永华  任东  袁德周  杨光霞  张学芬  陈其  罗发利

发表于 2011-5-2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您好!现在有一事想咨询并请教您,事情是这样的,我原来是一国有企业员工,单位分有一套住房(未购买),后来因我在城区买有一套住房,所以就将单位分配的住房暂时让给单位一同事住了(当时关系不错),已经大约有4-5年左右时间了,现在我欲收回此房,此住房户居然不想退还我,说此房分配时是他让给我的,但他这一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单位当时分房是按分数高低来分配的(根据工龄、职位等打分),所以就分配给我了,至今户主姓名都是我的名字,单位可查询,同事也可证明,包括原来的公司主要领导等。(说明:07年底公司改制我已买断工龄,但此房由于是福利房,所以未退还单位,一直属于我的住房)。因本人需要用此住房,已经2次电话通知其在本月底前搬出,但对方至今未有任何动作,电话中找各种原因拒绝搬出。目前我想请教律师,如果此人赖着不搬走,我可以用什么方法解决此问题?并且追加房租费等(之前因关系好故一直未收任何费用)。谢谢!

发表于 2011-5-2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您好!现在有一事想咨询并请教您,事情是这样的,我原来是一国有企业员工,单位分有一套住房(未购买),后来因我在城区买有一套住房,所以就将单位分配的住房暂时让给单位一同事住了(当时关系不错),已经大约有4-5年左右时间了,现在我欲收回此房,此住房户居然不想退还我,说此房分配时是他让给我的,但他这一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单位当时分房是按分数高低来分配的(根据工龄、职位等打分),所以就分配给我了,至今户主姓名都是我的名字,单位可查询,同事也可证明,包括原来的公司主要领导等。(说明:07年底公司改制我已买断工龄,但此房由于是福利房,所以未退还单位,一直属于我的住房)。因本人需要用此住房,已经2次电话通知其在本月底前搬出,但对方至今未有任何动作,电话中找各种原因拒绝搬出。目前我想请教律师,如果此人赖着不搬走,我可以用什么方法解决此问题?并且追加房租费等(之前因关系好故一直未收任何费用)。谢谢!

发表于 2011-5-2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丑女无敌平 发表于 2011-5-18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zdlawyer 的帖子

律师你好:

油料补贴是由上级财政直接拨付地方财政。  是否已拨付到地方及标准等,可向当地财政局咨询。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