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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笛

免费法律咨询专帖(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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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请问有记者来采访我们家的事情,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发了稿子,然后问我们要钱,说单位上规定发一篇稿子要多少多少钱。在我们没有给他钱的情况,他就以我们的名义到处发实名举报政府的帖子。对我们造成了很大影响。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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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 发表于 2012-12-28 18: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尊敬的律师先生    我父母是农村人 不懂什么政策  在前几年 把我们家的钱借给我们大队  但是现在问他要他说 ...

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有约定,应在还款日届满起两年内起诉,可以列村委会和乡政府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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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0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zq1688 发表于 2012-12-29 1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于去年在西昌市法院申请并审理了一桩物权争议案件(对方强占属于单位分配给我居住的房 ...

可以。上级法院一般仍然是督促下级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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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BoBOBoooo 发表于 2012-12-29 1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请问有记者来采访我们家的事情,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发了稿子,然后问我们要钱,说单位上规定发一 ...

我也曾经做过新闻记者,记者发稿是不允许向采访对象收钱的。建议向其单位或新闻出版局举报。

发表于 2012-12-30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zdlawyer 发表于 2012-12-30 09: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上级法院一般仍然是督促下级法院执行。

张律师您好,谢谢您的回复。请问向上级法院写该材料应该如何书写呢?是否有相应格式?谢谢。类似强制执行案件如何才能确保能顺利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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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gzq1688 发表于 2012-12-30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您好,谢谢您的回复。请问向上级法院写该材料应该如何书写呢?是否有相应格式?谢谢。类似强制执行 ...

这类文书可以直接在网上搜索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3-1-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您好!         
    1999年,我家三人依法承包了安岳县岳阳镇一村三社的集体土地,在承包期间,依法交纳了农业税费等费用。后来,夫妻因去重庆打工,为了女儿读书方便,于2005年将户口迁往重庆彭水县汉家镇鱼塘2组农村,成为空挂户,租房居住。当年签走后,我家的承包地委托自己舅舅代管。后来,女儿大学毕业,故于2009年经申请,社上盖章批准同意我们三人迁回原籍。但是,公安局不同意并将我家三人上户到安岳县岳阳镇成为空挂户,无房户。原因是2011年,因修公路,政府征用了我家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安岳县房屋征收局与我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第七条第(二)项约定,本协议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可是,该协议签订一年多了,我才于2012年12月14日收到。主要是该协议以我不是集体组织成员为由以每平方米440元上浮20%,即每平方米528元收购了我家的住房,导致我家只收到住房补偿费三万多元。而如果我是集体组织成员,除享受440每平方米外,还要划地人均30平方米自建房屋。如果不愿自建房的,政府以安置住房面积每平方米3096元加人均8平方米安置门市面积收购价为6000元补偿,这样我家就可得到几十万元补偿。政府以我家户口已经迁往岳阳镇为唯一理由,认定我家三人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才导致上述结果。近日,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请求请求确认2011年4月11日原被告安岳县房屋征收局双方所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违法。
二、依法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第二、第九条约定,要求被告依法安置原告的房屋或者按照原告应得安置房的面积根据市场价进行收购。
但是,诉状交到法院后,法院以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拒绝受理。
请问,
1、我是否有权享受安岳县岳阳镇一村三社其他集体组织成员相同的征地安置补偿待遇?
2、被告以我不是集体组织成员以每平方米收购我家房屋528元签订协议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如果是,违反了那些条款规定?
3、我是否有权提起关于上述请求的诉讼,法律依据各是哪一条?
谢谢律师!


发表于 2013-1-4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八角镇农转非居民,我村组为了城市统一建设,在2008年7月房屋被拆迁,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后的我们属无业游民,可政府给我们的补偿让人心寒。拆迁时政府说的按<德办发>87号文件进行补偿,87号文件规定每人3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面积,20个平方米的平价,超出部分按高价算,平价600元/平方米左右,高价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而在2011年分房时却按<德办发>112号文件执行的,但112号文件是2008年12月出台的。112号文件规定每人3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面积,20个平方米的平价,超出部分按高价算,平价1200元/平方米,高价按当时市场价定,我们出的高价是3200元/平方米。
    八角村组对本次拆迁补偿很不满意,现在还在上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我在此尽我微薄之力,希望能帮忙的各大媒体各网友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他们解决一下。

发表于 2013-1-7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四川省甘洛县国营铅锌矿承包业主,2003年10月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时,我们共有20个井硐,涉及近60个业主。按甘洛县国土资源局2003年10月16日下发的“甘国土资发[2003]12号”文件要求,我们停业配合地方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并于同年10月18日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期间安全生产责任书。当时国营铅锌矿办有省国土资源厅采矿证,且在有效期内,我们本不在治理整顿范围内,为配合地方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我们无条件停产。根据文件和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每个井硐必须派5-8人守护,并24小时不停断鼓风、抽水,否则,政府将对我们业主进行经济处罚。时任甘洛县县长巫林及省、州领导在停产协调会上表态,一切费用由政府承担。

    直至2008年12月31日,国营铅锌矿在《凉山日报》上发公告,宣布破产,矿山移交破产清算组,我们才终止守护,这之前没有任何部门通知我们终止守护。之后,我们多次找州、县相关部门协调支付守护民工工资。

   2009年7月,我们到州信访办上访,时任州委常委、州宣传部长王金铁接待,王部长当时表态“民工工资是绿色通道,必须解决”,可一直没解决。

   2009年12月我们继续到州信访办上访,副州长滕中平接待,了解情况后,以州政府名义发文到甘洛县政府,要求县政府解决,之后三年内,我们到县政府进行了N次协调,甘洛县政府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我们,就是不解决。

   2012年12月3日,我们迫于无奈,再次到州信访办上访,州长罗凉清、州国资委书记胡坤、州信访局局长、甘洛县县长刘若尘等相关领导与我们业主代表进行了正式协调,协调会上,罗州长要求甘洛县政府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后来,我们到甘洛县政府进行协调,刘若尘县长的答复是,县政府的财政无力解决,并说出“你们把我卖了也赔不起”的无赖话,可他坐的车却是价值几百万的!

    从矿整停产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年,我们一直保持克制,从没因为索要民工工资和赔付井下财产的事,采用组织民工到政府静坐,到街上游行等过激行为,一直以理性的方式跟政府协调,可政府一次又一次地给我们开空头支票、打白条、说白话,严重不作为!我们近60个业主,都是将自己的身家性命押在了矿山上的,矿整后,民工年年到我们家里索要工资,银行催贷,我们又无力支付,我们的生活完全乱套,并造成了很多业主家庭妻离子散,苦不堪言!

    在此,我们强烈遣责甘洛县政府的严重不作为!不齿政府跟老百姓耍无赖的行为!

         我们强烈要求甘洛县政府尽快支付我们的民工工资,还我们正常的生活!

         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问责此事,处理那些不作为的狗官!

    同时,我们已忍无可忍,如果再不解决,给我们一个真实可信的时间表,我们将采取一切可能的不理性行为。

    如果政府不给我们老百姓一条活路,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尊重政府!!!

请问,如果走法律途径,该如何走,怎么去操作?

发表于 2013-1-7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85年借了一辆自行车出外为单位办事,不小心摔到桥下,当年单位除给付了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和工资,生活补助外,没再给一分钱的赔偿(85年时确实没有另补偿多少钱的规定)。现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有一次性补偿的,该职工向其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要求,并找一司法鉴定单位做伤残等级鉴定为七级伤残。
      单位以伤残鉴定不合法(没有地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委员会的等级鉴定)、二十年前的事不适用于现今的《工伤保条例》等不予受理。
请问:1、单位的作法合法吗?如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能得到支持和赔偿吗?
         2、单位说当年该职工虽是外出办公事,但却是自己不小心摔下桥,
没有他人负主要责任的情况和其他交通机械造成, 应由本人负全责情况不属工伤。这种说法对吗?(单位根据的是1989年四川省劳动厅《<关于划分因工和非因工伤亡界限的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表于 2013-1-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律师,2012年8月21日,本人在被告砖厂上班过程中,不幸被机器扎断右手中指及无名指两根,小指受伤,后经医院接好。但目前还未恢复功能。由于老板未给工人买医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治疗过程中,老板使用的是他人的名字,加之,老板未在医院结算就悄悄出院。所以,本人无法取得出院的相关病历资料而无法伤残鉴定。请问,两个手指断了能够鉴定为多少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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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asd1227 发表于 2013-1-4 1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您好!         
    1999年,我家三人依法承包了安岳县岳阳镇一村三社的集体土地,在承包期间,依法 ...

判断是否系村民组织成员,一般看户籍及是否承担本组织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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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当如竹 发表于 2013-1-7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是四川省甘洛县国营铅锌矿承包业主,2003年10月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时,我们共有20个井硐,涉及近60个业主 ...

如所述属实,索要劳动报酬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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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松 发表于 2013-1-7 2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85年借了一辆自行车出外为单位办事,不小心摔到桥下,当年单位除给付了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和工资, ...

我认为仲裁时效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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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wwc123 发表于 2013-1-7 2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律师,2012年8月21日,本人在被告砖厂上班过程中,不幸被机器扎断右手中指及无名指两根,小指受伤,后经 ...

主要看是否有运动、伸展障碍,由此确定劳动能力等级。

发表于 2013-1-1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张律师:        
   我家在外地打工, 因修公路,县房屋征收局与我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集体组织并没有决定我家不是集体组织成员,但是,该协议第九条以我的户口迁至镇上(镇上没有买房,是空挂户)不是集体组织成员为由以每平方米440元上浮20%收购了我的住房,导致我家只收到住房补偿费三万多元而无房居住。近日,我准备依据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屋征收局职务侵权的民事赔偿。
请问,我是否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协议的第九条内容,还是依照其它那条法律提起行政诉讼?
谢谢律师!

发表于 2013-1-1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zdlawyer 发表于 2013-1-8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主要看是否有运动、伸展障碍,由此确定劳动能力等级。

张律师:
      您好!
      我是农场职工,在我们农场边,车站因场地小不能满足停车,需扩建,不停的倒弃土。造成埋了我们四个田。我们找他理论(现场管理人员),回答我们是:有县委、政府支持,随便你闹,我能搞定。请问我们能闹吗?我们违法吗?他们法人及管理者需要承担法律这人嘛?
                                                      此致
      敬礼
回复为盼!

发表于 2013-1-11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及法律工作者:


  本人于2009年3月在四川省南江县南河郦景2#楼三单元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全额交了房款、正常办理了合同签字及手续,开发商定于6月交房,但到6月份交房时,开发商要求我们签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就是以建好交付给我们的2#楼三单元与还未修建的1#楼的楼距太近,要我们同意此楼距》,我们不签字开发商就以不给房子的钥匙诱逼我们,房子不交付给我们使用,我们当时都是从外地打工回来接房子的,处于非自己愿意的情况下签了字,并且合同中也没有这个规定。

请问各位友友:1.这份协议有效吗?
                   2.开发商这种行为违法吗?
                   3.现在可以要回此协议吗?用什么办法要回?



                     谢谢友友们了,祝各位友友身体健康,生活幸福,新年快乐。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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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ab12345 发表于 2013-1-10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教张律师:        
   我家在外地打工, 因修公路,县房屋征收局与我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集体组织 ...

我认为你引用的法条如果用于诉讼都很难支持。
如协议已签,除非证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协议签订存在欺诈、胁迫,很难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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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2485428392 发表于 2013-1-11 1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
      您好!
      我是农场职工,在我们农场边,车站因场地小不能满足停车,需扩建,不停的 ...

对方说法无法律依据,如无法协商,可以起诉对方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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