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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笛

免费法律咨询专帖(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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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窗口服务的问题。我目前做的是窗口服务的工作,这种性质的工作有时难免会与前来办事的群众发生口角,这时,有的群众会拿出手机来对着我们拍照,这种行为让我感觉很不受尊重,请问我有没有法律方面的途径来保护自己,在没有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能随便对着别人拍照吗。'

发表于 2013-7-3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不到就不要乱承诺,请尽快将你主贴删掉

发表于 2013-7-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张律师:
我在公司打工29年,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实行计件工资,我月平均工资在1400元左右。最近,公司以业务不佳为由,在未征求我的意见的情况下,下文通知单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只同意补偿我12个月工资10600元,平均每月800多元,理由是有四个月因为公司没有业务,每月只安排我做了几天工作,工资只有几百元。所以,公司就按照月工资800元计算补偿费。我不服,准备不请律师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
1、我是否可以按照一年一个月即29个月申请补偿费,每月补偿标准为正常生产时每月1400元的工资标准,要求补偿40600元?
2、由于公司没有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行为,加之,医疗保险没有给我交,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也没有给我交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请问我是否可要求公司按照29个月补偿金的双倍即赔偿81200元?
3、根据张律师您的理解,我应当获得多少赔偿金或者说多少补偿金。申请赔偿金和补偿金的法律依据那几条规定。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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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友谋 发表于 2013-6-20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起诉公安局同级法院不立案什么办?谢谢!
《★★★问个路:南充哪里还有可以讲理的地方?★★★》
...

我个人认为依据你的描述结合现行法律规定,确实很难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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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吉柯德 发表于 2013-6-21 1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严文汉,家住成都市锦江区玉成街42号,2006年12月27号凌晨二点 ,成都锦江区统建办下面的拆迁公司组织一 ...

我认为可以找其上级单位督促尽快破案。

发表于 2013-7-5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 您在不~~
--------------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未婚生子,孩子两岁,一直随爷爷奶奶,现在分手了,孩子归谁?如果男方要孩子,女方要求怎么赔损失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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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思绪~理不清~~ 发表于 2013-6-26 22: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与2013年3月中旬至5月10号左右在巴中市景天房产经济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二手房的工作,期间我曾多次提出要与 ...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督促没有结果,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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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lyksj 发表于 2013-6-28 0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房屋拆迁协议,协议约定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能交房,除了赔偿实际租房损失外,还得赔 ...

如果违约金大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违约金减少。如果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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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段时间,老家有点事,回去了几天,未及时回复大家问题,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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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貔貅 发表于 2013-7-5 1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 您在不~~
--------------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未婚生子,孩子两岁,一直随爷爷奶奶,现在分手了, ...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均负有抚养义务。我认为如果男方表示自己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则赔偿是否可以考虑不主张。法律上也无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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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是否可以按照一年一个月即29个月申请补偿费,每月补偿标准为正常生产时每月1400元的工资标准,要求补偿40600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上述规定,我认为你的工资并没有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应该不受12个月的限制,可以主张29个月的补偿。



2、由于公司没有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行为,加之,医疗保险没有给我交,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也没有给我交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请问我是否可要求公司按照29个月补偿金的双倍即赔偿81200元?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发表于 2013-7-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你好.我是一家卖机械设备公司的.我们公司注册了自己公司的名字.相关的手续什么的都有.但是最近这两天,有人反应说有几个公司在网上做推广,用的就是我们公司的名字.但是卖的东西不一样.网址也不一样.....因为我们是卖大型设备的,我担心这样时间长了对我们公司有损害.我想问一下您.他们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侵权?可以走司法程序吗?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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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veunsrain 发表于 2013-7-7 17: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你好.我是一家卖机械设备公司的.我们公司注册了自己公司的名字.相关的手续什么的都有.但是最近这两天 ...

对方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公司名称权,可以先发函要求对方停止使用。

发表于 2013-7-11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老人家住水洞村。七十岁。有七个儿女。四个儿子。三个女。大儿子前不久意外事故身亡,二儿子天生智障,三儿子在河南挖金矿。四儿子在新疆乌鲁木齐做建筑项目经理。大女儿精神失常现在在广元剑阁。二女儿在河南挖金矿。小女儿在广元剑阁以前也有精神时常过。现在老人卧病在床在医院治疗。无一儿女回家照顾。三儿子四儿子,二女儿有能力一点。但是都不想尽义务担责任。现在怎么帮老人维权。以前大儿子在世由他照顾现在身亡。老人身边无一儿女回家探望尽责。现在通过什么部门。法律程序该怎么走。求关注,求高人指点。谢谢

发表于 2013-7-1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老人家住水洞村。七十岁。有七个儿女。四个儿子。三个女。大儿子前不久意外事故身亡,二儿子天生智障,三儿子在河南挖金矿。四儿子在新疆乌鲁木齐做建筑项目经理。大女儿精神失常现在在广元剑阁。二女儿在河南挖金矿。小女儿在广元剑阁以前也有精神时常过。现在老人卧病在床在医院治疗。无一儿女回家照顾。三儿子四儿子,二女儿有能力一点。但是都不想尽义务担责任。现在怎么帮老人维权。以前大儿子在世由他照顾现在身亡。老人身边无一儿女回家探望尽责。现在通过什么部门。法律程序该怎么走。求关注,求高人指点。谢谢

发表于 2013-7-11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还是有的

发表于 2013-7-11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还是有人,只是可能遇到比较少

发表于 2013-7-1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律师好!
2011年9月29日,汪业彬开车经过乐至县天池镇陈毅广场转盘停车让行走在公路中间的雷兵及妻子时,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雷兵受伤。经雷提供的鉴定,雷为轻伤。 2012年8月31日,乐至县公安局乐至法字【2012】73号逮捕通知书以汪业彬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予以逮捕。
2012年9月3日、4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先后两次强迫申请人的家属交给法官人民币各二万元和一万元。法官收钱后,才同意将汪业彬取保候审。
2012年11月7日,申请人收到法官交来的雷兵收钱27000元的收条,随后,雷兵撤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期间,汪的律师收了其3000多元代理费,没有对该案提出异议。事后,汪家提出了申诉。
2012年11月19日,法院要求检察院撤诉,后乐至县公安局乐公局公刑撤字【2012】13号撤销案件决定书载明:犯罪嫌疑人:汪业彬……我局办理的雷兵被故意伤害案,因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受害人经第二次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系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请问律师:
1,汪能获得那些项目的国家赔偿金?国家赔偿金额大约是多少,有无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汪是卖菜的个体工商户)、车旅费赔偿,其金额大约是多少?
2、赔偿机关是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那些条款?
3、法院代替强迫汪交给雷的所谓赔偿金2.7万元是否应当由法院赔偿给汪家?
4、律师所收3000多元代理费是否应当退回,是否应当赔偿相关损失费?法律依据是那条?
谢谢张律师。

发表于 2013-7-1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上海海事法院”(2011)沪海法商初字第965号案主审法官杨婵,枉法裁判行为贯穿案件始终,黑白颠倒,枉法裁判,判决书过于荒唐现原告简单列举如下几点: 
杨婵:1.隐匿/销毁/篡改证据,直接将被告所提交证据注为原告提交。2.质证庭审中自问自答做伪证、非法、强行主张《FIT》提单和承运人。3.恶意漏列原告装箱单货物名称改变原文含义,枉法裁定单货不符。4.将无任何印章及签字的,驴头不对马嘴的境外垃圾俄海关处罚报告复印件裁定为有效证据,三次拒绝、拖延原告阅卷,而后杨婵或指使被告伪造俄海关处罚报告印章和签字夹在卷宗内,枉法裁判。 
     该案简单明了,属于海上敲诈勒索国际班轮运输中转滞期费,即涉案法定的承运人内外勾结,在始发港伪造《FIT》虚假提单及承运人,将中转滞期费条款非法添加在提单上,伪造不存在的铅封号填写在提单上,恶意将正确出口商品编码遗漏、伪造不存在的出口商品编码填写在转口报关单上,以此为借口伪造证据嫁祸于原告扣押滞留中转货物,恶意迟延交付,非法强行索要国际班轮运输中转滞期费(滞期费包含在公布运价内)。在明知被告严重违反我国海运业相关法律法规,违反我国海关监管条列,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的前提下,杨婵仍恶意串通、包庇及掩盖其违法事实,无视并否认我国政府签发的如下有关合法、有效凭证:1.上海海关查验货物单货一致签发的出口报关单。2.上海工商局签发的涉案法定的承运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3.税务总局监制的涉案法定的承运人开具的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4.交通部政府网站公布的涉案法定的承运人国际班轮运输承运人资质及备案提单、公布运价、班轮船期预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权威部门签发及公布的有效凭证,将无任何印章签字确认的洋垃圾报告裁定为具有法律效力,恶意串通,隐匿/销毁/篡改证据,质证庭审中自问自答、公开做伪证,黑白颠倒,打击陷害我国进出口企业的行为是法官?还是强盗?上海海事法院到底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枉法判决?导致院领导对如此严重的枉法判决无动于衷?甚至包庇?驱使法官如此狂妄的、黑白颠倒、枉法裁判背后隐藏的是什么?质证、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及法官为了各方利益恶意串通、当庭公开的讨价还价,不是强盗是什么?杨婵的非法、恶意调解是徒劳的。 
举报人: 青岛旭日伟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及百名劳务人员)。 

发表于 2013-7-1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上海海事法院”(2011)沪海法商初字第965号案主审法官杨婵,枉法裁判行为贯穿案件始终,黑白颠倒,枉法裁判,判决书过于荒唐现原告简单列举如下几点: 
杨婵:1.隐匿/销毁/篡改证据,直接将被告所提交证据注为原告提交。2.质证庭审中自问自答做伪证、非法、强行主张《FIT》提单和承运人。3.恶意漏列原告装箱单货物名称改变原文含义,枉法裁定单货不符。4.将无任何印章及签字的,驴头不对马嘴的境外垃圾俄海关处罚报告复印件裁定为有效证据,三次拒绝、拖延原告阅卷,而后杨婵或指使被告伪造俄海关处罚报告印章和签字夹在卷宗内,枉法裁判。 
     该案简单明了,属于海上敲诈勒索国际班轮运输中转滞期费,即涉案法定的承运人内外勾结,在始发港伪造《FIT》虚假提单及承运人,将中转滞期费条款非法添加在提单上,伪造不存在的铅封号填写在提单上,恶意将正确出口商品编码遗漏、伪造不存在的出口商品编码填写在转口报关单上,以此为借口伪造证据嫁祸于原告扣押滞留中转货物,恶意迟延交付,非法强行索要国际班轮运输中转滞期费(滞期费包含在公布运价内)。在明知被告严重违反我国海运业相关法律法规,违反我国海关监管条列,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的前提下,杨婵仍恶意串通、包庇及掩盖其违法事实,无视并否认我国政府签发的如下有关合法、有效凭证:1.上海海关查验货物单货一致签发的出口报关单。2.上海工商局签发的涉案法定的承运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3.税务总局监制的涉案法定的承运人开具的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4.交通部政府网站公布的涉案法定的承运人国际班轮运输承运人资质及备案提单、公布运价、班轮船期预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权威部门签发及公布的有效凭证,将无任何印章签字确认的洋垃圾报告裁定为具有法律效力,恶意串通,隐匿/销毁/篡改证据,质证庭审中自问自答、公开做伪证,黑白颠倒,打击陷害我国进出口企业的行为是法官?还是强盗?上海海事法院到底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枉法判决?导致院领导对如此严重的枉法判决无动于衷?甚至包庇?驱使法官如此狂妄的、黑白颠倒、枉法裁判背后隐藏的是什么?质证、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及法官为了各方利益恶意串通、当庭公开的讨价还价,不是强盗是什么?杨婵的非法、恶意调解是徒劳的。 
举报人: 青岛旭日伟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及百名劳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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