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一家小厂上班,因公司升降机故障导致我入院.目前在华西做了膝关节手术.但公司还有几天将迁至广东.公司对我的赔偿问题一直采取拖延的态度.我提出工伤认定两月,社保工伤科人员回答还在整理材料[我的工伤申请表公司已签字盖章]我查询工伤保险条例;上面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我现在很痛苦;走正常流程,时间上来不及.跟公司谈,负责人说老板就只给这么多.我能怎么办?听同事说13号就搬走了.
国家对这样的老赖有没什么好的办法?
困惑.无助.痛苦.可恶的资本家让我年都没法过,热切期盼你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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