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内江市威远的,我遇到的是强拆!2008年村上签订了拆迁大协议,2013年才开始每家每户签订所谓的小协议,我住房协议拆迁后就搬走了,但是我还有2亩养殖鱼塘每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2014年3月12日就被强推了,我们村有些钉子户的却没推,选择性强拆,主要我的池塘在开发商中心地段,该项目为商业开发,我多次向县镇府反映情况举报强拆,当地镇府都地方保护!每次反映都是催促我去领补偿款,欲盖违法问题!
1.他所执行的文件属于内江市政府1992年出台的133.144号补偿文件,2009年内江市政府叫停了该补偿文件,对于养殖业补偿十分低!
2.2014年3月12日强拆时本人未接到任何行政决定,把我的养殖鱼塘强推了,藕田鱼啥的都被埋了,损失严重!2015年6月才正面回复我说赔偿!
3.我多次主张追责问题,县委总是避而不谈!
专家们我要怎样板倒这种地方保会的违法行为?向那些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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