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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寒123

万源市大沙乡计生办主任殴打产妇(万源市人民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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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29][em29]

   上59楼的楼主有些错误的偏见,如果相信沉默是金的话,那这么多炒作之作怎么会为世人知晓呀?想当年日本侵华的时候,如果选择了沉默,能有现在的中国?在万源保卫战时,选择沉默,那么万源也许就不是今天之万源了,也没有红色文化的传承,也没有红军精神的继续,对不对呀?所以,沉默是金不是千古格言了,不要读几天书就乱引用书上之说,那毕竟是死的,人是活的,世态也是千变万化的,人可以变苍老,历史也越记越长,懂吗?什么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请问何人为秀才?何人为兵?时代变了,书也要变,是不是,现在的教材也不正在改编吗?真是笼中鸟,不知道飞哟,还停留在以前的观点上,看来你人也落后了哦,所以你的评论只能让人笑话,不足为引用。

发表于 2007-11-26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年前我們的這個干部干嘛去了?難道我們國家今年才發你九年前的薪水嗎?

发表于 2007-11-2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回复  明显缺乏公平

发表于 2007-11-28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孩从出世都一直在大沙街道居住,这点可以向本街道居民或居委会查明,或是大沙小学都可以调查的.谢谢

发表于 2007-11-2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問一下:該小孩九年都隨父母還是在老家?

发表于 2007-11-2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問一下:該小孩九年都隨父母還是在老家?

发表于 2007-11-2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問一下:該小孩九年都隨父母還是在老家?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1-2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1-2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1-28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1-2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1-2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沙乡计生问题的调查回复,感谢万源市人民政府。

内容如下

 


发表于 2007-11-2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神圣不可侵犯!

网上的朋友还是要等多方调查情况出来才作出判断,不要只听取一面之词.

同时谴责那些帮腔作势\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发表于 2007-11-29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晕阿 ,不晓得那个是真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可以举一例让大家看看,潘恒在11月16日在大沙警务室给我补发10月24日的传唤书时说,你们这事就以阻碍执行公职定性了的,且强迫我签上10月24日的日期.在11月27日下午5点,派出所刘伯明和潘恒等来到我家强行抓人时,拘留通知书却是11月5日,且更改的字样是在校对章的上面.送去拘留所的路上,潘恒在8点14分时把我手机扳成两块,且还打在我身上,在8点15到8点26分时,手指指点点辱骂我是包谷老二,农民,猪牛不如等,到了拘留所时他还是照样骂我,我当时只是说到,你们这些人素质太差了,请你把骂我的话要记住,不要到时说我在诬告你.就这些可以看出我们万源市那些办案人员的素质,你们也可以联想到我这事中的黑暗..........黑暗.........................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说是公平的吗?当时刘远珍再三骂日我妈,有好多人都听到,且再三向我店里冲,乡政府的那么多人都拦阻不住她.难道说这是上面政府所说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我的伤也有假吗?还有最起码的证据都会有改动,派出所在10月24日给我的告知通知书上明显的写到,超生户杜安会阻碍刘远珍一同来收罚款的工作人员.可事实上是刘远珍不是同副乡长们一起来的,且来时包括前面几位都没有任何一人给我出示处罚通知,只是口上说交罚款6000多.还有包括拘留通知书也更改过,现在的拘留通知书上是写的违法生育了,请问当初的超生户又变成了违法生育了呢?这些都是派出所一手办的,请问以上所提到的几个相关单位,你们有哪一个来大沙调查过,究竟我们夫妇是你们所说的一直在外打工吗?可是大沙街道有很多人都知道我们的儿子一直在大沙居住,我们有两年是在外打工,可是在2005年底就回到大沙一直到今.这也有假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回复中说到,我们婚后一直在外打工,请问相关单位有哪个来调查过的,我们当年结婚后就在大沙居住,且也在大沙医院住的院是当时的院长接的生呀!后来儿子一直在大沙长大,直到现在.难道说这也有假吗?请问有哪个来调查过,有这样办案的吗?请问上面几个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你们是在公平,公正的在处理此事吗?还有我也提到过我乡生多胎,刘是怎么样处理的,你们怎么没有一字不提呢?    还有请各位朋友仔细阅读一下就知道了,上面政府的回函中提到的事发时间是10月16日下午3点,可是拘留通知书上又是下午4点,可当时事发时间是5点左右,请各位朋友帮我想一下,这是为什么把时间都改来改去呀?这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还有我是13天的产妇为什么一字不提呢?我是在刘远珍的部门做的人流,有当时的人流医生出的证明和介绍信,这点也不会是假的吧?人流医生的介绍信中也明显写到,我出现的症状是由下午的纠纷引起,请问有哪个同志又深入现场来调查过呢?    还有你们说到13天的产妇能推,拉,搡一个120多斤体重的正常人,这理推得过去吗?  

发表于 2007-12-5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吧,现在中央电视台不是在搞12.4普法大接力吗?我相信他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也会为你这样的弱势群体主持公道,要知道,凡是被迫上访的弱势群体后面都有一段辛酸的故事,凡是能够上访都有一份充分的理由,我支持你上访,让那些拿纳税人的钱生活的,高高在上,不为群众办事,骑在人民头上拉屎的狗官回老家去吧!我相信在中国这个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公理和正义还是有的,中国还有那么一处青天,看他们能够神气几日,我告诉你地址吧: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12.4特别栏目组收  邮编:100859  

这样的政府和官员,咱中国有的事人才,何须他们这一群猪狗不如的东西呀!去吧,找那个宋鱼水,我想信她能给你公道,同时也会将那些残害你的人绳之以法,以正国声的.我等你的好消息哦,到时候要在帖子上回复好消息哦.

我也是位支持弱势群体的人,

发表于 2007-12-5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07-12-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源市人民政府的回复明显有欠公平、公正,回复的内容同人家的诉状一点不符,不知道市人民政府是干什么的呀?还是是强有力的靠山将政府买活了哦,要知道这年头的“好人”不好当哦,搞不好是要搞双规的呀,掉饭碗的呀?我支持上告,上访,让这类官员统统下马。才能够创建和谐社会,打造和谐家园。也希望有关领导好好调查,深入实地去查。让你的百姓不受冤屈,搞个是非分明,才是人民的好父母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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