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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寒123

万源市大沙乡计生办主任殴打产妇(万源市人民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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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现在这些狗官,个个都是官官相为.

     我现在可以给大家说,我死了心的,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足够让这些地主官员下课,还可以让更多的人掉官帽!我就不相信大沙的一个狗官的胡言乱语,会让这么多的人任其欺压百姓,不把百姓当人.我就要让这些欺上瞒下的狗官看看我杜安会是不是这样受忍的人!

     从地方到中央,大不了我就不在家过年,到时在中央电视台给大家问好!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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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正式宣布,本事件是由主要汇报人员郭波所为,我现在手里有他假说的大量的证据.

     我现在还有更多的证据,可以让大沙乡人民政府很多官员休息,更为大的还有关系到万源市的一些主要领导人.

     我也给大家申明一点,我并不是象政府所说的我是赖皮,我只是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08-1-1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官相卫,典型的.政府才不管你小老百姓的死活哟,政府的颜面才是大事,不可能为了你,而为政府抹黑呀?[em06][em06][em0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斗到底!!!!!!!!!![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1-1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证据拿起到中央去嘛!2008年3月份北京要选项主席哟!是个好机会.[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1-17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情况最好不要跟着起哄。

发表于 2008-1-17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留个记号,明天再来看,万源政府的答复和某楼的如出一辙

发表于 2008-1-17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eidp在2007-12-30 1:08:00的发言:

万源是我的家乡,路过这里,没有想到这么热闹,本不想说什么,但的确感慨万千.为官者实不该弄出:"泼妇""鸟人""鸟事"之类词语,你如果把自己看成官,不要忘了你的父母也许是老百姓!常言到人不能忘本,你是靠老百姓而活;为民者,我想你是在考验中国的法律,中国的法制是在健全中,但是你也不能胆量太大,胃口太大,不要太直接,我想一个女人是不会凭空打人的!结果出来了:一个愚昧的官遇到一个愚昧的老百姓!不是你们的错,.........少说话,多挣钱送你们的子女读书吧,不要让后人也和你们一样愚昧!

   退一步海阔天空!

说得好,那两三个杂皮、人渣骂人家是公共汽车,我看它(只配这个字)奶奶或许祖奶奶就是50年代被取缔从良的,5毛(还算不上5毛,最多就是1、2毛)公然如此嚣张,真为你家乡百姓悲哀

发表于 2008-1-25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此事过不了清闲的春节了哦,政府晓得错了,就是不好下话,唉,啥世道哦!假若是我的话,我会在春节前将此事做得更大,更能惊动上面不知情的清官,让此事得以更快的解决.此地不行,直上中央国务院.有什么怕的呢?我就不信没有人督促解决,弱者呀,我同情你们,也希望你们好好把握呀!

 楼主| 发表于 2008-1-2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人在调查这事了,但是我也给了他们三天时间,昨天去了一天了,今天又快完了,明天还有一天,还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的话。我就高拉横标从达县到省上还有到中央。我现在就在达州。

发表于 2008-1-26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还是没钱没权的错,有钱的人,计划生育法是没有用的,执法者只对贫民不对富人和有权人。

发表于 2008-1-2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个当时的目击者,通过我目击并了解事实经过是这样的:

2007年1016下午三点,乡计划生育工作组找到杜安会并得到她的同意到她家开展工作,并讲明了找她的意图,将几天来开展工作的情况、市计生委相关文件及乡政府的工作安排通报给她,要求她配合工作,对其夫妇违法生育一事进行调查处理。这期间乡计生专干刘远珍因事耽误,稍后才到杜安会家,杜安会听了工作人员的谈话和调查问话,承认自己曾生育两个孩子,但声称不该接受处罚,语言十分粗鲁。但工作人员继续给她作耐心的劝导工作,杜安会是离婚再婚,再婚前有一个孩子,1997年与现丈夫安明权结婚,婚后该夫妇一直没在大沙乡居住,1997年所生第二个小孩从怀孕到生育乡计生办都不知情,20079月乡计生办才知道其夫妇在未办理再生育证的情况下又生育一小孩,况且杜安会夫妇在外期间其违法生育行为也没接受过任何处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工作人员应该对杜安会进行调查处罚。然而杜安会认为是乡计生办给她过不去,当着工作人员大骂计生办人员,330分左右刘远珍刚到杜安会家还没来得及开展工作,就遭到杜安会及其家人的一阵辱骂,并叫刘远珍滚出去,刘远珍说:“我是依法来执行公务的,我为什么要出去。”杜安会边骂边上前抓住刘远珍将其往外推,并猛抓其面部至使面部多处被抓伤,随同工作人员将杜安会拉开并将刘远珍送到乡卫生院治疗。事发当时,刘远珍考虑到自己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在政府授权之下来执行公务,一直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事发当天下午6点左右,河口派出所就此事到大沙乡,并向周围老百姓调查取证。当天事后近5个小时不见杜安会有任何反映,当杜见刘远珍同志被其抓伤住院,公安机关介入后,为逃避责任于当晚9点左右到乡计生服务站称人流术后头昏头痛并有少量出血(杜安会于2007103曾在大沙乡计生服务站做人流术已事隔13天),要求在乡计生服务站住院,计生站服务人员经初步诊断认为术后没有任何问题(术后至当晚这期间杜安会一直没有称自己人流术后没有任何不良反映),乡政府也出具证明要求她到万源市计划生育指导站检查,其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材料与杜安会所反映的事实完全相反(公安机关有三份群众旁证材料及刘远珍伤痕照片)。事后杜安会曾到万源市妇联、市政府等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了解事实真相后均认为她是无理取闹、恶人先告状,受到严肃批评教育,后来杜又捏造事实、混淆黑白、颠倒是非向一些媒体投诉,称刘远珍造成她下腹瘀血及多处软组织受伤,认为政府对她违法生育一事进行调整处理属违法行为。

请各位网友了解查实,以弘扬正气、抨击歪风邪气,促进《国家与人口计划生育法》得到贯彻落实。

发表于 2008-1-2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08-1-2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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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清楚这件事情,真的杜不能血口喷人,我是很清楚刘的为人,也晓得杜是什么东东的.太没有意思了,以为懂得了几个电脑知识就能乱发言吗?我想你把论坛的初衷都搞错了,不能发一些有攻击人的东西嘛,如果这样的话,我想你不会怎么样的,大不了大家都来搞一个话题,到后来你还是输啊,因为你本是错的嘛,而且是大错而特错了,真的没有意思,不信你自己看看谁笑到最后\\\\\死要面子,错了也不承认的人,只能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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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清楚这件事情,真的杜不能血口喷人,我是很清楚刘的为人,也晓得杜是什么东东的.太没有意思了,以为懂得了几个电脑知识就能乱发言吗?我想你把论坛的初衷都搞错了,不能发一些有攻击人的东西嘛,如果这样的话,我想你不会怎么样的,大不了大家都来搞一个话题,到后来你还是输啊,因为你本是错的嘛,而且是大错而特错了,真的没有意思,不信你自己看看谁笑到最后\\\\\死要面子,错了也不承认的人,只能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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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清楚这件事情,真的杜不能血口喷人,我是很清楚刘的为人,也晓得杜是什么东东的.太没有意思了,以为懂得了几个电脑知识就能乱发言吗?我想你把论坛的初衷都搞错了,不能发一些有攻击人的东西嘛,如果这样的话,我想你不会怎么样的,大不了大家都来搞一个话题,到后来你还是输啊,因为你本是错的嘛,而且是大错而特错了,真的没有意思,不信你自己看看谁笑到最后\\\\\死要面子,错了也不承认的人,只能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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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以为你是谁哟?哭的时候就是天亮的时候了,不信上天作证!尽管社会有点让人不信任,但是对错还是分得清的、、、、、、、、

发表于 2008-1-29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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