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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成都男子开车门致六旬老人撞上不治身亡 赔偿约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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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02
男子是做错了,可是为什么说老人没有责任呢?他难道没有看见前面停车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04
该,真不知道师傅怎么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05
开车门就应该注意后面车辆,别以为开个小车就了不起,活该你负全责!才50多万你买条人命挺划得来,别人出100万买你的命恐怕你不得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06
这样也太不公平,年厉60多岁还倍53万是否太过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07
怕以后被追尾也得担责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07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电瓶车还是该担责,脑补一下,大爷跑了多少码,不跑快,怎么能出事,最大的可能重伤而己,交警是吃干饭的,车:门的伤,就可判断出,还有大爷可能有不治之症,有很多可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11
判全责赔尝就够冤了,还犯罪,,判官吃屎的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都搞不懂呀,,冤,冤,,见议被告人,依法申诉,寻求公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12
保险害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22
日吗的都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26
我们家遭遇的车祸,肇事者醉酒超速驾驶导致一死两伤,当时还肇事逃逸,虽然是判他全责,可是赔偿连医药费都不够,更别说其它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27
可怜的司机,做了一回
袁大头,还是在临时停车点,法官和死者是亲家,难道大爷没责。也许是!本人不是司机,没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28
呵呵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29
无论什么机动车辆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首先要有法律意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30
现在交警经常乱判,我上次遇到一车从我右边超车的,我停下了但还是擦挂了,交警判我全责,理由是我把右边位置留宽了,让别人有从右边超车的可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31
没天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32
人道主义是关键,现在的保险纯属传销性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35
判的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37
这样人就是要严惩不是有的人开车一副要不完的样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39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43
是不是该考虑下电动车超速问题啊,不超速最多就是摔倒被电动车压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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