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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门阵] 三星堆祭祀坑群鸟瞰图大致呈北斗遗迹与成都太阳神鸟金箔是可合为天文文物研究...[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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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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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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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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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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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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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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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①王仁湘在《观瞻小记·衮衣绣裳 华服嵬冠》:下裳前后摆纹样雷同,纹分两段,均为兽面图像。上段为大眼兽面,主体为圆形双目……

        ②《观瞻小记·衮衣绣裳 华服嵬冠》:……立人头戴筒形高冠,冠分上下两层。下层饰回纹一周,纹作两排平行。上层为大眼兽面之形,仅为一对带眉眼的大眼睛,耳鼻均无。

        ③另外王仁湘《眼睛崇拜》:……眼目是兽面纹的主体,由于兽面纹一般其实只见有双目,它原本应当源自史前的眼睛崇拜。史前彩陶上有成对眼目纹,玉器上有成对眼目纹。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有了标准的兽面纹,也有了兽面纹的简化形式——眼目纹。”对我们有启示。
下面,是本文在此重点引用《眼睛崇拜》的“图三、图四”,说明“青铜立人头戴华冠的冠式,是一种特别的‘兽面冠’:此兽面冠不仅表现‘有眉有目’,还幻化为类似图67‘双立耳、两眼、一喙的’猫头鹰鹰面纹”。这些幻化异体的“眼目纹≈兽面纹”、“眼目纹≈鹰面纹”或“眼目纹≈简化饕餮纹”,是三星堆文物以自身特有纹饰表达着与良渚文化和中原饕餮纹相承并有发展的特色;三星堆祭祀坑里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眼睛崇拜”,反映“鱼凫人重视鱼鹰双眼,从而具有向‘鹰纹眼’文化转化”的某些神秘。
 楼主| 发表于 2023-2-25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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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在青铜大立人像文物的整体意象中,被尤其突出“眼睛崇拜”的内涵、是什么样?


        2、拾取被《眼睛崇拜》和《观瞻小记》两文未深究“客体……太阳”拓展星斗太阳历

        (1)《四川文物》2004年第4期登载王仁湘的《眼睛崇拜》,指出“……眼睛崇拜在古代蜀人的精神世界中是一个核心所在。当然这种眼睛崇拜只是一个表象,人们崇拜的并不是单纯的眼睛,而是眼睛代表的另外客体。那么,这个客体是什么呢?”(笔者很赞同《眼睛崇拜》在此率先提出“……眼睛代表的另外客体。那么,这个客体是什么呢?”的设问。)

        该文章紧接转向新标题“三  饕餮纹问题:一个要纠正的误解”。在这一新思考下的主要论点是:回顾“兽面纹≈饕餮纹”和“饕餮纹≈贪吃(旧定义、或‘警告神不要太过于贪食’”)→立论“兽面纹表现的并不是贪,而是威势与勇力,所以不能一概称为饕餮。”→引汤惠生、张文华认为“饕餮纹并不仅仅是一种兽面纹,饕餮当为天神或太阳神之属(科学出版社《青海岩画》2001年)。”→引日本学者林巳奈夫(1993年巴蜀书社出版《中国古代的日晕与神话图像》、《三星堆与巴蜀文化》)注意到二者实为一体:饕餮(帝)是从太阳那里继承了传统而表现为图像的东西。饕餮纹中对眼睛的强调,正是作为太阳神——光明这个特征的描述(笔者佩服《眼睛崇拜》言“饕餮纹中对眼睛的强调,正是其作为太阳神——光明这个特征的描述”的概括并引用与延伸:认为该“眼睛崇拜的‘客体’,是与太阳有关的星斗‘太阳历’”)。

        我们认为:饕餮是个多义词,有多样的形态。古时既有把它任命为龙的第五个儿子或属于上古四凶之一的神话,又在《山海经·北次二经》中是别名叫狍鸮的一种神秘怪物;民间既有“兽面纹≈饕餮纹”的称谓,更有在某一文物纹饰中同时包含着“兽面纹≈饕餮纹”相类似的图案。由于三星堆文化中不存在神秘怪物之“饕餮”的神话传说,则不宜将三星堆青铜大立人像与神话中的“饕餮”严密关联起来;即:该大立人像文物与“饕餮”形象有关,却又有别。

        在已举例青铜大立人像的兽面纹中,其纹饰图案都突出着“大眼睛”的特征:既有华冠中“一对带眉眼的大眼睛”,此眼形自然不能称为饕餮,它是兽面纹;又有绣裳中“大眼兽面,主体为圆形双目”的区别,这是典型的兽面纹,突出了眼目是兽面纹的主体;却更有底座以“4个连接为一体的兽首,兽首作细目翘鼻独角状”,体现着另类“兽面≈饕餮”的形象。

        (2)《中华文化论坛》2005第4期登载王仁湘的《观瞻小记》,重点之一是继续研究“兽面纹”;在篇幅不长的该文章中,共应用了28个“兽面”名词、18个“眼睛”名词、7个“眼目”名词。这里的“眼睛≈眼目”,其总量已接近“兽面”名词的用量;所以,该《观瞻小记》在接续《眼睛崇拜》的观点时,重复指出“……眼睛崇拜在古代蜀人的精神世界中是一个核心所在。这种眼睛崇拜只是一个表象,人们崇拜的并不是单纯的眼睛,而是眼睛代表的另外的客体……它们所代表的客体会不会就是太阳呢?”(笔者佩服《观瞻小记》像《眼睛崇拜》那样,重复提出完全相同的“……眼睛崇拜……它们所代表的客体会不会就是太阳呢?”。)

        在《观瞻小记》中出现对“眼睛”的重复,原本可能会提升着《眼睛崇拜》“饕餮纹中对眼睛的强调,正是其作为太阳神——光明这个特征的描述”之文化境界……可惜《观瞻小记》接着分析“青铜器上的兽面纹,当为天神或太阳神之属。兽面纹中对眼睛的强调,正是其作为光明的太阳神特征的描述。那么,三星堆青铜立人戴着与太阳有关的天目冠,会不会与蜀人的太阳神崇拜有关?三星堆青铜雕像上屡屡见到的眼睛图形,它们所代表的客体会不会就是太阳呢?有人从另外的角度,论证青铜大立人应是太阳神的形象。先民们观知太阳与农作物的生长、成熟相关,太阳能给人带来光明、温暖,还能明辨善恶、洞察人间;所以,在新石器时代太阳就被奉为丰产之神、保护之神,以及光明正大、明察秋毫之神。立人像的铸造就糅合进了传说中的太阳神形象,他的冠式如盛开的莲花,寓意头顶着太阳。在中原古史传说中是天帝少昊,少昊是商人的先祖,商人曾以太阳为名,奉太阳为神。从字意上看,少昊的昊从日从天,是一个头顶太阳的人。蜀人也可能是受了这种传说的影响,也崇拜太阳,将蜀王塑造为太阳神的形象。”……这些内容,却停在“只有精神境界的‘太阳神’”崇拜,便戛然而止。

        该戛然而止,是一种损失;是将“兽面纹→饕餮纹→眼睛→作为太阳神……”本来可以再发展的方式,去接续着“太阳历”的客体掐断了,损失了得到“兽面纹→饕餮纹→眼睛→太阳神→太阳历”的秘底环节。

        回头看看《观瞻小记》中已有“先民们观知太阳与农作物的生长、成熟相关,太阳能给人带来光明、温暖,还能明辨善恶、洞察人间;所以,在新石器时代太阳就被奉为丰产之神、保护之神,以及光明正大、明察秋毫之神。立人像的铸造就糅合进了传说中的太阳神形象……”这样的语句,名师王仁湘《眼睛崇拜》和《观瞻小记》的作品要旨,已铺设出“兽面纹→饕餮纹→眼睛→作为太阳神……”五个环节中的四个,而且还涉及到与历法有关的“观知太阳与农作物的生长、成熟相关,太阳能给人带来光明、温暖……在新石器时代太阳就被奉为丰产之神、保护之神……”却在欲将“太阳神”可能再升华发展为“太阳历”的过程中,因缺乏应用“以天文历法新思路求解三星堆文化之秘”的基本功,骤然地失之交臂,让笔者惋惜。

        我们赞赏《观瞻小记》言说到“这立人像是古蜀人崇拜眼睛的最好体现。”但因这种体现无文字记载,故而对青铜大立人像可能承载多样的文化,往往是猜测大于实证。但《观瞻小记》进一步设问“三星堆青铜雕像上屡屡见到的眼睛图形,它们所代表的客体会不会就是太阳呢?”的余意,仍启发笔者去开拓或探索新文化的空间:认为古蜀人崇拜的眼睛,表象是崇拜星斗(太阳和北斗),内涵却可能是在观知太阳与农作物的生长、成熟中,已通过立竿(大立人像拟“表”)见日影之“圭(以竹杆刻线)尺”的实践,再用玉琮作游标(大立人巨手拟“游标”),测日影在“圭”上投射的时节刻度,用日昝测时等;这些圭、表功能,提升着古蜀从认识太阳运行日变化与年变化轨迹、判别日历的每一天和年历的每一年;通过观察北斗七星的图象变化、区分出“周日视运动、周年视运动”的特征,掌握到“利用天象变化规律来计算时间、划分季节、判别气候,编制出使人们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都能适时进行的一种方法——太阳历法”的体现。

        从本质上看待三星堆祭祀坑奇异的文物群,它们明显的反映用于祭祀。人们过去在认同此类盛大祭祀的实质时,往往向上古社会笼罩着宗教信仰、图腾崇拜、神灵迷信的传统意识多具有接近于愚味这方面靠拢;却难揭示该系列祭祀的宗旨,是传播古蜀祖先已认识到天体时钟年月日的意义并掌握了记录时间的方法、已有能力将这些天体时钟意义先转变为三种与人体有关的历法,再将构建出的太阳历体系要素表达在祭祀仪式里、推广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自然科学。这类自然科学知识,却是推动三星堆文化在夏商时期已构建出部分能力超然在中原文化之上太阳历体系,持续约两千年而生生不息的神明动力,即天文与历法。

        本文拾取被《眼睛崇拜》和《观瞻小记》两文未深究“客体……太阳”的遗留问题,结合三星堆专题文物群的天文历法含义,发展出“客体……太阳历”新语句,从而拓展出中国上古太阳历体系由古蜀和古夷共同创造的分析:这就是“他山之石可攻玉:赋予青铜大立人具有‘人神一体·天数一体·年(秊)’”的新形象,这就是“站在名人肩膀上:窥视大立人像的‘完整自然数字和古三历’象数纹饰”的新结果……

        三、无声纹饰有内涵:大立人像是体现《三星堆太阳历·三星堆数字》的神明复合体

        《观瞻小记·神耶王耶  身地高崇》,有描述“布满眼目装饰的立人像,简直可以看成某种眼目的化身,这立人像是古蜀人崇拜眼睛的最好体现”的片段,可被本文借鉴。因我们理解被这些“眼目看到”的内容,主要是《三星堆数字》和《三星堆太阳历》;故而对该片段可改写为:“布满《三星堆数字》和《三星堆太阳历》纹饰的立人像,简直可以看成既是《三星堆数字》之多组完整自然数象数纹饰的化身(在大立人“衮衣绣裳”中、有多组草书的完整《三星堆数字》自然数象数纹饰,又在大立人像与底座之合并而显现另一组《三星堆数字》之完整的自然数象数)的纹饰;另还有至少三种不同方式、隐匿着《三星堆太阳历》核心数据(13与28、18与20、10与36),亦有用连体与混写成“‘古三历’数字纹饰的复合体”。

        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青铜大立人像文物,与另一双青铜神兽文物和一件玉边璋文物,皆保存有表现《三星堆数字》和《三星堆太阳历》的不同纹饰。这三类文物中的玉边璋,是三星堆唯一有大量祭祀图案线雕的玉器,其拥有《三星堆数字》和《三星堆太阳历》的纹饰也最古朴。青铜神兽文物却不只一件、而是一对,所表现的《三星堆数字》既艺术特色浓厚,又多呈现与正面图像有或左或右倾斜、或成实像而倒置,且对《三星堆太阳历》的表达也是多样化的。青铜大立人的特色,是将《三星堆数字》和《三星堆太阳历》纹饰与寓意充分聚集一体的复合型物件,她以女王、女巫兼历法大师的身份、犹如在祭祀大典中对外发布编制完成太阳历体系文化成果那样,成为展示《三星堆太阳历·三星堆数字》之神明复合体的最好体现。

        集中在青铜大立人文物中所展示《三星堆数字》和《三星堆太阳历》纹饰,是多方位地;仅针对大立人文物进行专项解读,就可梳理出约百种发现:这是古蜀人古夷人在三星堆文化繁荣期,既有对单体恒星(如:太阳)的重视,也有对北斗七星复合型星体的观测;如此世代观察并记录下不同的天体时钟,再将“天体星斗图案的‘对称美、规律美、图形美,简洁美、和谐美、应用美’等技巧,运用到特定的纹饰中”。如此先构建完成全部自然数的《三星堆数字》象数系列,以奠定“数字为历法服务”的前提;再以青铜大立人灵巧无声的肢体语言,诠释着与这些象数关联的《三星堆太阳历》寓意——这样地配套,相当有定力、有科学性。

        能如此诠释境界,绝不只限于制作青铜大立人文物之工匠水平高,更有三星堆人“在‘人神一体·天数一体’之超千年文化中,长期地将天文科学与神灵信仰相糅”的递进式发展,才有如此而厚积薄发与源远流长的成果;所以,在商末出现古蜀青铜大立人以“女巫、女历法大师和女王”身份对外发布《三星堆太阳历·三星堆数字》成果的祭祀场景,能得到当地之万众臣民的呼应,已是水到渠成,即有青铜神殿的宏伟祭祀。

        有关记载中国历法的古籍,在传统说法中是将古六历作为我国最早的历法群体,合称《古六历》。这《古六历》以中原文化作为中华文明根基,是从春秋战国到秦朝时期,才制定出黄帝、颛顼、夏、殷、周、鲁这六种皆属阴阳合历的四分古历(以365日+1/4日为一回归年)体系的合称。在这样的《古六历》中,黄帝历看似最早,却伪托的成分大。颛顼历的实质,来自由战国时期才秦国编制而成为秦制颛顼历。后面的四种历法,相传便以夏历最早而有相当可信度,以殷历即商历获得甲骨文的支持最多,以周历作为夏商周三代中传播最多的历法。至于鲁历,其制订时间虽晚,却因与孔子文化有关而有特殊存在的文化价值。

        《古六历》,基本执行着“19年7闰”的闰月制度。这些阴阳历的平年为12个月,闰年为13个月。其闰月制度的阴阳历比闰日制度的太阳历更复杂,也不利于普及和使用。此阴阳合历的历法中存在如此复杂性的弊端,至今仍保留在已演变成为农历的体系之中。

        因本文探索到存在于三星堆文化中的古历既非传统的《古六历》,更不是阴阳历,而是太阳历。也许《古六历》中的夏历与三星堆古历有关,即这一新说指该夏历的本质、疑指其非阴阳历而是太阳历。

        将三星堆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新根源之一去认识,这是可能的。在这一前提下去研究三星堆古老历法,是由13月历、18月历和10月历这三种太阳历组成其新的历法体系;即这类认识,完全是既不循陈规蹈旧矩、去对照阴阳历而认识三星堆的历法结构,又需要复原当时与太阳历相关的”古三历”,,建构之部分实况。

        由三星堆青铜大立人以历法大师身份,去对“古三历”之太阳历体系在祭祀大典中进行系统演绎与宣讲的活动,绝非只能举例鱼凫王朝仅有的一时一事之例证;我们并不囿于在夏商时代与华夏西南夷分布狭小区域的局限,而是要将古蜀社会已在夏商时期创造出《三星堆数字》、《三星堆太阳历》这两大科技体系的成熟记录,放眼于来自从整个华夏太阳历起源之文明源泉中曾进行有文化交流的可能,去做出符合时代与文明进步的解读,以便能大致概括古蜀古夷为何能建构起独具特色的、太阳历体系的阶段式描述。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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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是早期测绘仪器上常用的测微设备。用于量测主尺上不足一个分划的零数。其上刻有指标、分划线并注记分划线号数,可顺读和逆读);此玉琮游标边长5.2厘米,高2.8厘米,孔径4.4厘米,壁中段最薄处0.4厘米,刚好能套在直径2—3厘米的圭尺上;疑是最早的游标。陶寺城址发掘领队何驽认为“中国”的最初含义,是在“尧都”由“圭、表测定的地中或中土所建之都、所立之国”。

        该玉琮游标的用途之一:出土的玉琮游标是外方内圆,游标中心圆直径比立表的宽度与三色漆杆圭尺的直径大。在以表立竿测影时,使用游标有两种方法:一是将游标嵌套“表”接近地面的位置,二是手拿游标离地不远;观察游标在地面的投影形状、即“琮影”,可用于确定“日中”时刻的瞬间。当琮影呈矩形(正四边形)的本影时,为“日中”时刻;而琮影呈菱形(平行四边形),属“日中”时刻的前后。】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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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中国社会科学网2015年12月16日登载《考古发现最早国都传说中的“尧都”平阳?》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遗址是尧的都城,是最早的“中国”;陶寺遗址全面拥有文明起源形成的要素和标志,在陶寺遗址时期中国就已进入文明阶段……

        学者吴博君以网名“秦伊人”,写有《用“八尺之表”追寻夏代的历法踪迹》和《陶寺的丈表》等文在网络中发表。因这些文论虽有少量疏忽,却更多有见地;其精华部分,对本文“三·(一)”的编写有启发(本文后面将陆续对应引用或对话);笔者在此,先拜谢学者吴博君。
        
        【附:《陶寺的丈表》摘要      

        甲、出土过程:

        “漆木杆IIM22:43下葬时树立在墓室的东南角,紧靠东南角壁龛口的西侧。由于漆木杆是直立放置的,在清理墓室内填土时,便很早露头,当时离棺尚远,不到出随葬品的时候,因此取土的民工没有十分注意,幸亏我及时发现漆杆露头,随即采取措施保护,可惜漆杆的上部有少部分损毁,根据当时取土土层的厚度判定,残损部分不超过厘米。此后漆杆一直被包土固护,直至IIM22全部清理完毕,漆杆随其他重要漆木器被套箱整取回整理室。经数月的仔细清理,漆杆IIM22:43露出全部面目。”

        “漆杆残余全长171.8厘米,下端保存完好,上端清理时略有残损,中段有一段26.4厘米残朽无迹。但根据漆杆一直是上下一体保护和整取的,推测漆杆上下仍是一根完整的杆子。”(资料来源于《山西襄汾陶寺城址中期王级大墓IIM22出土漆杆“圭尺”功能试探》何驽·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乙、漆杆复原:

        陶寺漆杆的用途可能是与“立竿测影”有关(第一假设),陶寺遗址也有测影的设施,测影的杆子一般称为“表”。“表”作为竖直的木杆,其长度应与当时人的平均身高相当(第二假设)。当时人的平均身高可以称为“丈”,所谓“丈夫”就是身高约为一丈的男子;所以,这个与“立竿测影”有关的漆杆,可以命名为“陶寺丈表”。

        古迹“陶寺丈表”原来有十二段,每段含黑兰两色,两色间用红色隔开。“陶寺丈表”最初入土时应是每段相等的,但是由于长期埋在在土中,干湿环境不同,局部受力不均,使得每段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形,尺寸也有变化,所以只能用其中较为完整的八段,量取其尺寸的平均值,近似地还原全长。经过近似还原,“陶寺丈表”的理论复原总长约为176.25cm(原始测量数据资料来源于《山西襄汾陶寺城址中期王级大墓IIM22出土漆杆“圭尺”功能试探》何驽·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丙、长度计算:

        在“陶寺丈表”复原图里,共有12段,其中有八段刻度可以准确测量,并以此为依据计算“陶寺尺”的理论平均值……若每段为当时的一“尺”,则可以总结出下述结果(第三假设):117.5/8=14.6875cm(“陶寺尺”平均值)……

        丁、用途推测:

        漆杆可以兼做圭表,但不是圭表,而是标尺。立表之木可用此漆杆标尺确定长度,土圭的长度也由漆杆标尺测量决定,根据当地纬度来确定立表和土圭之间的长度比例。

        立表的中部固定一琮(第四假设),琮是外方内圆,圆直径与立表直径相同(注:此句有误,应改为“圆直径略大于立表直径”),立表穿过琮的中心。在用表立竿测影时,用琮在地面的投影形状确定“日中”的时刻。当琮影为矩形(正四边形)时为“日中”时刻,而在“日中”时刻前后,琮影都是菱形(平行四边形)……

        戊、测影技术:

        在上古时期,人们是用“立竿测影”来确定冬至和夏至,而立竿测影是一门技术,当立杆垂直于地平时,在一日里最短的日影时刻,其日影与当地子午线重合,这时是立竿测影的最佳时刻,这一时刻称为“日中”。一日里最短日影的采集只能在“日中”时分,所以“日中”时刻的确立是立竿测影成败的关键。

        “日中”测影的准确度与立杆的垂直度有关,不垂直于地平的立杆测影是有误差的,而地平的测量一般是用“一碗水端平”的方法,这对于古人很不方便,所以后来古人发明了“巧倕”的方法来代替立杆。“巧倕”是用绳索悬挂一重物,悬索是垂直于地平的,用悬索的日影来代替立杆的日影就可以不考虑其立杆的垂直度问题。在悬索离地面八尺之处固定一标志,标志在地平面的投影其影长与“八尺之表”的投影长度一致。

        在“陶寺丈表”的癸段,有一个标记;这个标记位于“陶寺丈表”的将近10/12之处,可能是有特殊意义的,这可以理解为“陶寺丈表”是“十月历”与“十二月历”共用的基准丈量标尺(本段特别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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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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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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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7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2)“表”和“圭”是古蜀人掌握着计算“年、月、日三座天然时钟”的“通天神器”

        ①“表”和“圭”的尺度应用自古以来有规律制约

        三星堆遗址与夏商同期,三星堆文化与夏商应有交流,是可能的。

        分析三星堆青铜大立人文物高度为何是262厘米?这可能在制作该文物的鱼凫工匠设计中,就针对此器物留有作为古蜀测天仪器圭表之“表”的应用空间。现针对此物件若除去底边原设计有镶条约今2厘米、或排除因有意砸毁与焚烧中让原高度增加了2厘米;剩下高260厘米的青铜大立人文物长度,就可能代表古蜀的“一丈”即十尺,能大致实现该青铜大立人文物兼作“圭表之‘表’高十尺(260厘米)”的条件。
在陶寺城址遗址发现漆杆圭尺和漆杆圭尺旁的漆匣中有玉琮游标的事实,有力地说明了“漆杆圭尺与玉琮游标”在“尧都”已相配套,并用于天文历法的观测。这一考古成果出现于尧舜时代,对于后世的夏商文化势必产生影响;当然,也可能对后来同期为夏商时代和三星堆文化有影响力。

        2015年6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举行山西陶寺遗址发掘成果新闻发布会——《尧都从传说走向信史》;宣布了陶寺观象台所表现出来的天文历法知识,与《尚书·尧典》里的“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记载基本吻合。

        在“尧都”天文观测遗址出土“漆杆圭尺与玉琮游标”文物的年代,比三星堆祭祀坑早千年,既对理解三星堆青铜大立人像整体高262CM有重要启发,又有助于让青铜大立人能以多种方式,演绎出约百项具有发现意义的肢体动作或纹饰蕴含(如“尧都”天文观测遗址已能测二分二至,待到约千年后的青铜大立人能演绎二分二至与大寒大暑六个时刻,是可能的,如图74-3):

        若将青铜大立人文物高度262CM除去底座可能有2厘米误差(该文物在遭砸碎与火燎中略有变形的因素)后、推测此文物原件是置于三星堆的三堆黄土祭台专门测日影的高台中,其高于地表的高度约260CM;即该青铜大立人像置于被阳光照射的“表”高,正是“蜀十尺(260CM)”的高度。则可表示其“立标杆(以大立人像整个文物作所立之‘表’)、测表影(在‘圭’上用游标测六个相关刻度)”的功能就具备了。

        三星堆人之所以要从“尧都八尺之表”基础上发展到“蜀十尺”、即用如此高大的大立人像作“标杆”去立表、得日影,是因三星堆人已比尧都之人更加理解“表越高、影越长,测量的误差越小”的原理(元代郭守敬建大型观星台,就创有比传统“十尺之表”高出五倍、达50尺的高表,是中国古圭表中最高的“表”(《元史·天文志》对此最高之“表”,有详细的记述)。此处,蜀尺26CM。比已知尧尺25CM长1CM。

        ②夏商同期的古蜀在应用圭表、观天象方面皆与历法活动有关

        吴博君《用“八尺之表”追寻夏代的历法踪迹》(简称《八尺之表》),本文借鉴有四个核心段落:

        第一段落:“表”作为测影工具的同时,也有作为“图腾”的解释,所谓“图腾”和“权杖”有很多的联系,而“杖”字与“丈”也有形意的联系,所以“一丈之表”是上古人们用来作为测影工具的最方便最可信的选择。无论是因为将“杖”十分度后产生了“丈”的概念,还是因为要求使用“十尺之杖”才产生了“丈”的概念,“杖”字本身的含义都是手持的棍棒;对棍棒进行分度,是有计量要求后的行为,那么被计量的对象在这里只能是“圭”上的日影。用一定长度的“杖”,既作为投影的“表”,又作为计量“圭”的标尺,“表”的长度就和“圭”的长度有固定的关系。

        第二段落:在夏人使用的“表”最初称为“杖”的假设前提下,也就是说在夏人最初的“表”是十分度的前提下,就可以解释夏人的历法《夏小正》是所谓“十月历法”,而这个“假设”是有考古根据的。

        第三段落:“杖”与“十”的关系要从甲骨文说起,在甲骨文中不乏将“十”表示为“立木”的证据,而“中”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也是“立木”状,不同的是在“中”字“立木”上有装饰性的飘带;金文里的“十”字其字型使用了“中”字的主干,原因是“中”字和“十”字都使用了“立木”的原型。

        第四段落:因为“表”是测量器具,所以“立木”作为“表”时必须数量化,而数量化了的“立木”其数就是“十”。作为基本数量单位和测量单位,“十”字的另一个俗称是“丈”,一个常用的测量手段叫“丈量”;在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和《老子·乙》里,都有字型象手持“十”字的“丈”字,西汉时期的“十”字已经和现在无区别。

        在此,要对上述四个段落被本文引用的内容,做对应地科学对话如下。

        与上面第一段落对话:夏朝的“一丈(十尺)之表”,是对图73-3尧都“八尺之表”的发展与提高。

        中国上古的华表,又名桓表或诽谤之木。传统解释这是一种在古代建筑物中用于纪念、标识的立柱。相传尧舜时代在交通要道竖立的木柱,作为行路时识别方向的标志;后增添用于表示向王者纳谏(“尧设诽谤之木”),这就是华表的雏形。另一种意见认为,华表不单纯是个装饰品与提醒古代帝王勤政为民的标志,还可能起源于远古时代部落的图腾标志。

        本文认为,有鉴于“表”在尧都陶寺遗址已有作为测影工具之用,为初始华表在尧都增添了“能测日影”的文化功能,并不牵强附会;这样地推测,属于在文化逻辑中去追溯“表”曾有圭表的文化用途。

        《八尺之表》通过梳理“图腾”和“权杖”的联系,推导出“杖”字与“丈”有形意的联系,是一种认识提升。但是,与之所对应的第一段落中称“‘一丈之表’是上古人们用来作为测影工具的最方便最可信的选择”的用语,却不能包含夏朝之前的尧舜时代:因为“图73-3:2009年6月21日夏至,专家、学者在陶寺遗址用‘八尺之表’验证正午日影”;即“一丈之表”,应对应于夏朝,不属于尧舜时期的产物。
《八尺之表》在分析“‘杖’字与‘丈’”的形意联系,所捋出“丈”的概念来自文化人对竹木之物去划分出“十‘分度’”的度量后而产生;产生如此进步的最早时间,很可能已是夏朝、即已进入到一种能萌生“丈量”的境界;可惜,《八尺之表》分析时,未能对其涉及。

        现有科学已经推测,尧舜时期有了《八尺之表》,是一种测量日影的有效手段。在此之后,测日影的工作必然会有更进一步提高计量的要求。以至于去结合于对棍棒进行由“八尺”向“十尺”的再“分度(将一个有限的连续量按照一定规律分割、并对分割结果做出定义)”。这个所计量的对象在这里,首先是针对一定长度的“杖”、以用作能立竿投影的“表”;再是要有一定长度的“尺”、用作计量“圭”分度的标尺。计量方法是确定“表”的长度和“圭”的长度有固定关系,计量对象是观测正午日光照于“表”而投射在“圭”上的日影。“圭、表”既分工、又合作而归于同一测天的仪器,属科学。

        与第二段落对话:《夏历》既可是“十干太阳历”、也可称“十月太阳历”。

        《夏小正》即《夏历》,是中国传统历法中最可能实在的最早历法。但是,过去将《夏历》划归阴阳历的传统,已在20世纪八十年代受到《彝族天文学史》【作者:陈久金、卢央(彝)、刘尧汉(彝);此书于1989年,获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可以确定《夏小正》不是中国古代通用的阴阳历而是十月太阳历”的正式挑战。

        《八尺之表》引用有人解释夏人的历法《夏小正》是“十月太阳历”,称“所谓‘十月历法’”;是对的:《彝族天文学史》将《夏小正》看作纯阳历性质的历法,这是传统认为夏历属阴阳历旧知识的叛逆。

        本文支持《八尺之表》【本书第一篇文章末,就已有摘要简介】所论述这五方面知识中除去“3”的内容“1.《夏小正》是北斗恒星历;2.《夏小正》是夏人使用的纯太阳历;3.《夏小正》应是“十干太阳历”而不是所谓“十月历”;4.太阳历由“干支日”和“节日”组成;5.夏末商初是六十干支纪日法产生的时间上限。”——这里“3”的内容,可能在本质上属对,却在原陈述上操之过急——我们评说此“操之过急”,是因为在另一篇相同作者与文章《用“八尺之表”追寻夏代的历法踪迹》(仍简称《八尺之表》)中出现了与上述第二段落
        “……《夏小正》是所谓‘十月历法’,而这个‘假设’是有考古根据的”观点相左的内容→→见证另一篇相同作者与文章摘要:


        三、《夏小正》应是“十干太阳历”,而不是所谓“十月历”   

        所谓“十月历”的名称,是研究《夏小正》的学者们提出的,但是《夏小正》属于“太阳历”,与月亮无关,若与“月”相关则不会将每年分为十份。因此用“十月历”的名称来说明“纯太阳历”是不合适的……

        笔者概括:自东周问世的《古六历》将《夏小正》作为阴阳合历以来,到公元1984年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彝族天文学史》,才始有对传统认为夏历属阴阳历旧识进行的叛逆:称“《夏小正》……是十月太阳历”。《彝族天文学史》第236页在“十月太阳历创始年代的讨论”中指出:……如果伏羲时代确已有八卦的原始形态,则也就有了十月太阳历,因此,十月太阳历的创始年代,是有可能上推到伏羲时代的。

        自中国古六历传播以来,其历法中有关“年、月、日”的概念,似乎已根深蒂固。古六历中的《夏小正》或《夏历》,是早于殷历或商历的。从甲骨文得知商历已有了“月”的概念。而夏朝时因中国还无文字,那么请问:在夏历中,有无“月”的时间单位呢?
我们解读:《夏小正》是从夏代或东周流传下来的,在三、四千年或两千多年流传的过程中,肯定有不少的“注解”和“翻译”渗入到对夏历的评价中;若有将“月”字写入“纯太阳历”中,就是对《夏小正》的“注解”或“翻译”。故而笔者认为这样的系统,既可称作“十干太阳历”,又可言“十月历法”。

        另一篇《八尺之表》论上述五方面知识中有关……

        3.《夏小正》应是“十干太阳历”而不是所谓“十月历”的内容,可能因为《八尺之表》对“太阳月”这个由何新原创的该名词理解不够——此名词虽在《百度百科》中划归天文学专有名词之列,却在目录的内容简介中只有“太阳月”三个汉字,在英文原名/注释中只有solar month;即表示此名,还只是对国外曾用名的翻译。中国百科,目前尚无解释。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出版了《陈久金集》,在“自序”中谈到十月历:……古人无论创立天干或地支,都是用于纪月的。十个天干就是十月历的月名,十二地支,就是阴阳合历的月名。《论夏小正是十月历》、《天干十日考》等,就是探索其起源的一些代表作。我们认为,在陈久金的眼中“十月历≈十个‘太阳月’的历法”【何新在《诸神的起源》(三联书店1985年出版)首创“天干十日是太阳月之名”,所产生“太阳月”的名词与词语概念,早就被陈久金所首肯】;故本书支持应用“十月太阳历”的新词汇。

        陈久金《天干十日考》解释……由于十二支、十干是用于历法的,故这种周期明显的对应于一个回归年。十二地支的意义与十二斗建相对应,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由于十干的变化周期与十二支的变化周期并列,意义也相当,故十干为一回归年中的十个部分也就较为分明。十干原为一回归年中的十个时节……天干是十月太阳历的十个时节……十干纪月,乃是中国上古物侯月名的实证……每个时节都有相应的作物生长的状态和表示气侯状况的阴阳二气的升降变化……

        很显然,《彝族天文学史》第一作者陈久金,是深刻地清楚《夏小正》应是“十干太阳历”或“十月太阳历”的科学性。《彝族天文学史》与《论夏小正是十月历》、《天干十日考》这三部著作,讲述的对象均是自然科学史,不是社会科学史。因为“十干原为一回归年中的十个时节……”的内容,指出“十干 = 一回归年中的十个时节”的知识;“……天干是十月太阳历的十个时节”的内容,表达出“天干太阳历 ≈ 一回归年中的十个时节 ≈ 十月太阳历”的知识要点。

        有了这些知识、要点的表述,由《彝族天文学史》从自然科学出发、率先提出“可以确定《夏小正》不是中国古代通用的阴阳历而是十月太阳历”的观点,已相当地鲜明与正确,无必要强行要求为“天干太阳历(十干太阳历) ≈ 十月太阳历”做说明;若为此做说明,大概有繁文缛节之嫌,而非简化地表达了。

        就通俗而言,“十月太阳历”的称谓比“天干太阳历(十干太阳历)”更简明,更符合人们习惯“用‘月’表示‘一回归年中的N个时节’”,而无须带上“十天干、十二地支”相对较生辟(生僻、生涩)词汇,去表示“一回归年中的N个时节”;这就像“地球表面71%是海洋、29%是陆地,人们早已将自己居住的星球称‘地球’、这显然与实际不符;可是,无人强行规定要将地球改称‘水球’”!这就是约定俗成的文化力量,就是“把复杂称谓简单化”之习惯使然;即“十月太阳历”称谓,比“天干太阳历(十干太阳历)”的称谓通俗。

        本文图73-3证明尧舜时代,已在圭表中使用“八尺之表”,而后来的夏人或蜀人却使用着“十尺之表”或“一丈之表”(本文认为:夏历,可能是古蜀太阳历的早期结晶),存在着根本区别。

        由夏人将尧舜的“八尺之表”改造为“十尺之‘表’”,有可能来自古蜀人的创造。因为在与夏商同期的三星堆青铜大立人文物中,有能体现“一蜀尺 = 26厘米”的考古证据。

        试析1):回顾本文图57【读图④……】、图62【图左侧蓝色方框的文字说明】解释的内容,再结合其对应的“知识延伸”,就有了可综合的新解读。

        先看:图57【读图④……】反映三星堆青铜大立人文物底座第一层由系列象数纹饰组合出“184”的数目,接近“从夏至-冬至(含夏至的当天而不含冬至的当天)之‘热半年’时长为183.41日”的近似值。

        再看:图62【图左侧蓝色方框的文字说明】反映大立人作为女王,其戴冠的高度为182厘米(若减去其华冠冠式顶层属“兽面冠”装饰而系虚高部分的10厘米、以证明其女王高度实际只有172厘米、即属于正常妇女高度)。

        此女王虚高182厘米的数据,有两种意义:第一,按已推测1蜀尺 = 26厘米,则182厘米 = 7蜀尺。此“7尺女王”,是古时很多女王的理想高度,却恰恰能与鱼凫女王戴冠的高度吻合。第二,将182厘米不带单位,对此称谓只看成“182”,这个数据又成为接近“从冬至-夏至(含冬至的当天而不含夏至的当天)之‘冷半年’时长为181.83日”的近似值。

        试析2):以上两种与冷热半年时长相关的近似值,恰恰分别证明着:青铜大立人文物底座第一层组合出“184”的象数纹饰数目,属于概括着“热半年”时段的日期;“七尺女王”之青铜人像站立时的戴冠高度“182(厘米)”,属于概括着“冷半年”时段的日期。这二者各“半年时长”数据,呈现出珠联璧合的效应:由青铜大立人文物以人像部分的身高182厘米(蜀七尺)数据、蕴含着“冷半年形象”相符的数据;由青铜大立人文物以底座第一层象数纹饰之和的184、蕴含着与“热半年形象”相符的数据;这二者的数据之和,就是一年:183.41日 + 181.83日 =365.24。这就是一个太阳年、即一个近似标准的回归年周期。

        以上两个不同、需要对应组合的“半年化身”,就如此神奇地复合在青铜大立人文物两部分寓意之中。这就是该青铜大立人文物,有能被赋予“人神一体·天数一体·年(秊)之形象”的理据要点。

        与第三段落对话:汉字“十”、“中”与尧都陶寺遗址玉琮游标有文化关联

        对甲骨文“十”、“七”、“中”的字源,进行搜索——知:甲骨文“十”字是一竖,有的在中间加一点。知:甲骨文的“七”字,是一竖加一横,类似今天十字的写法。知:甲骨文的“中”字,在读音上既与“琮”近音,在字源上还与圭表之“表”和“玉琮游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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