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图)公告》破坏太阳神鸟文物本体意义的证据
1、违背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2年制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第2条 本准则的宗旨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的保护。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保护的任务是通过技术的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伤,制止新的破坏。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所谓“文物原状”,指文物在制作,建造或历史形成的最初状态或自然状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主要指文物本体原来的形制和结构不变;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指导原则。
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物本体的形制和结构“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弥足珍贵……任何改变或新添加的部分,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文物本体,都不含那些历史信息,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那些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对文物本体的损害。
上述由国家文物局推荐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原本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参与和遵守;但匪夷所思在《启用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四鸟绕日或太阳神鸟图)公告》中,却由国家文物局既带头违背,又后续滋生出“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式的破坏十八年。
本文图一“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标准图案”,只有四只太阳鸟在该文物本体中呈逆时针分布、中心太阳光芒呈顺时针辐射的正面图案;却缺少该文物本应像硬币那样,存在背面反向的四只太阳鸟与中心太阳及辐射图的常识。出现应抓好国家文化遗产标志管理业务的国家文物局,在《公告》中不准确履行管好文物原貌的职责:既未保证应当体现该文物本体原有镂空形制的三维立体图案,却放弃业务、去变成二维平面图案而不真实;又粗枝大叶,违背该文物像硬币应有双面图案的常理,去糊涂只《公告》一幅二维正面图案为标准图,并禁止再用另一面与正面仅方向相反所存在的客观图案;造成结构、形制双重不完整。
显然,国家文物局随意以“太阳神鸟”正面图案为标准图案,埋没背面的另一图案,是一种刚愎自用地官僚主义产物;已同时造成所展览“太阳神鸟”文物本体的形象出现“形制上不够真实、结构上并不完整”,从而已损害了该文物本体所对应蕴含其相关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即前文引用国家文物局《答复函》,所称“并不造成文物破坏”系不真实;事实上该“标准图案”、并无标准,更损害公众不知该文物原貌有另一面图案而迷失。
在成都、甚至在中国的绝大多数环境中,人们几乎只能看到下列图五-1“太阳神鸟”文物的正面图案,而基本看不到图五-2“太阳神鸟”文物的背面图案(仅可在金沙遗址博物馆大型“太阳神鸟”雕塑文物面前,才能见到非标准图案的背面图)。这样的尴尬,原因大家都明白:媒体宣传“太阳神鸟”文物时,只能宣传上述《公告》规定其正面图案的“新衣”;而有关非标准“太阳神鸟”文物的背面图案,一般只存在少量的学术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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