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在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黄东、审判员蒙秀梅于2016年以“原审法院违法判决”撤销原西充法院510号错判金额达410多万元的判决中的法庭审理现场,黄东曾在庭上问过我“杨志发和原告刘守孝的代理律师陈参是什么关系从我中得知其俩乃内蒙古合作修路合伙人”时,当即以“他们是合伙关系”传递给身边的蒙秀梅等审判人员。在法庭当庭查询到庭各材料商证人证言和调查相关伪证的情况结束的当时,原告刘守孝就曾在惊慌中当庭向黄东等审判人员表示“我不要钱了行不行”?我当时一时未控制住自己的愤怒,一下子冲到刘守孝席前指着他“必须赔偿损失”,然后指着其代理律师陈参责骂“就是你这个讼棍制造的这场虚假诉讼,要求陈参个人必须赔偿一百万元,否则,必须送其进监狱”……当时的黄东等审判人员并未对我的一时冲动予以训责,仅仅只是笑着让我回到了自己的席位上……并当庭表示此案程序违法,接下来其院会撤销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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