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公交车道”主要是供公共交通车辆使用。这不仅仅是载人车辆,还有119、120、抢险救灾的其他车辆,捉拿罪犯的公安车辆。这些车辆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处理突如其来的事故需尽快通过,也就是说如工厂火灾、小区火灾、山体滑坡、洪水、救治各类病员。这些都是急事,应该有一条快速车道,否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更严重的后果。
上班族上班还是小事,去晚了最多扣一点工资或奖金或炒鱿鱼嘛,为啥不早点走呀?那四类车需要畅通才是重要的,这些事故不是人们想要求它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不能出现。
个人意见,诸君各抒己见;请个别人留点口德,不要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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