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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院以案释法:犬只惊吓路人致其摔伤,犬主需对“无接触式伤害”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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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2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27
傻逼咋这么多?看不懂自己回去重新读小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28
终于又可以碰瓷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34
如果是人追人出事的也是这样判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35
终于有法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39
犬只出门必须要戴嘴笼子!把嘴套住防止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41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44
狗追人,太可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47
狗大人这几年简直是横起走,比人活得伸展,早该规范了,毕竟还是人的社会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48
办得漂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49
对于这点提议特别支持,记得前几天我骑电车带着小孩,路过一条街,跑出来几只没有套绳子的狗,追着我的车狂叫不止,吓得我跟小孩差点摔下车来,摔下来都是小事,最怕的就是怕摔倒之后狗会咬伤我跟小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0
扯把子,明天我就去碰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2
建议养狗狗的,每个月上交一部分费用,这样能适当控制一下一到下午满公园都是狗狗乱跑,到处草坪都是粪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4
简直狗屁!我狗在家里,他路过狗叫了,他说吓到他了,我也要负责?他不喜欢狗,对他的情绪我也要负责?人不如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5
还有地方执法部门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小过错大过错只要有点过错逮住经销商不管啥原因就罚款一大笔,他们说了算,搞得小本生意都不敢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5
现在的食品最不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6
这里面的道理就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7
怎么不出一个动物保护法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7
狗有什么过错这么被歧视?有多少人的品德可以比过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15:59
人把人吓到追不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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