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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暨督察工作,能否将“刀刃向内”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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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12 19: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拨掉“作废上诉状”这棵供王维登等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救命稻草,也就应该到了兑现何云峰的预言、让陈参“迟早进监狱”、让王维登重回监狱、让何云峰连同案涉所有犯罪分子落入法网的时刻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5-12 21: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去年底由诈骗犯刘守孝提出申请,由西充法院执行局已经下达限期强执我方数百万元商业门面资产,我签了强执通知,既气愤,也期待。气愤的是其犯罪太凶残。期待的是,这样会让其和案涉所有犯罪分子多领取几年刑期。但是,由于南充中级法院将案件移交西充法院,由梁辉院长等通过调查后叫停执行,令我内心非常矛盾。……如此凶残的犯罪团伙,完全应该获得造成我更严重损害的加重处罚中再获得我因抗拒执行而遭遇打击后的更加严重的刑罚惩处……这也是我取得正义的一种选择。

 楼主| 发表于 2026-5-13 12: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9点半,西充县晋城街道办政法委员罗主任等一行,向我了解相关案件情况及信访进程和生活方面的困难,表达愿意对我关心并提供适当的救助…在此,感谢当地政府的关心,深表谢意!

 楼主| 发表于 2026-5-13 22: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思考着“作废上诉状”是在什么时候被用上的?是王维登用来作为枉法裁判时用上的,还是其罪恶暴露后由其或其他审理、再审审查法官找到用来作为其“救命稻草”的?还是诈骗犯刘守孝、陈参、何云峰等,或是原一审法官提供出来的?又该不会是原2016年二审法官或管理案卷档案法官等偷换的吧?……谜一样的让我脑袋中猜想着。

 楼主| 发表于 2026-5-14 1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据此次西充法院梁辉院长针对此“作废上诉状”的情况调查,我从其口中得知我当年重新提交于中院的新拟上诉状消失了。是当年中院法官未将此诉状归档,还是有人故意毁藏?在王维登判决下达后,我曾因为申诉需要去中院调取该审庭审完整案卷,而因为找不到该审庭审案卷而没有调取到…当时即令我怀疑王维登…现在该“救命稻草”已经属于将被拿掉,失去这棵“救命稻草”后,王维登是不是可以重回监狱,案涉所有犯罪分子是不是会因此落入法网?值得大家关注与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6-5-14 15: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此次西充法院由梁辉院长和审管办主任赵宏洲亲自对两案的调查与评查,完全可以在双方举证中查明“冉林进所举证据原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较强证据力。而其院原510号和254号判决所采用的“刘守孝所举证据存在明显伪造,且不能证明判决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具有明显的“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和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应该再审事项。510曾被南充中级法院1205号裁定书认定为严重违法判决而被撤销。254号判决85万被王维登支持我的上诉主张近50万几乎全改,又被王维登支持刘守孝的250万上诉主张,重新支持原未被254号判决查明后不支持的其180万……是西充法院254号判决不合格,还是王维登4013号判决不合格?……值得大家关注西充、南充两级法院由院领导和审判监督管理部门参与的案件评查结论。

 楼主| 发表于 2026-5-14 2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喝茶转路,在西充水厂街上突然发现律师何云峰正与几人同行转悠,我瞬间难忍心中怒火,用手包啦的一声击中其秃头,其一声惊叫跳入行车道中,转头见我即马上低头不语躲闪至车道街头…其同行中有两个人认识我,笑着跟我打个招呼算了,我只回了一句“谁叫他拿着好好的人不当,偏偏要去当狗”…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1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是后被西充县公安局以[1159]号刑事立案为合同诈骗的30号案,西充一审法院判决我方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而二审法院30号判决我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此又将一审法院判决是不合格错案呢,还是二审法院30号判决是不合格错案?…值得大家关注法院的案件评查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6-5-15 2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王维登采用的80万伪造证据上的事实,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中其判决认证事实?其实,现在仅仅只是从王维登4013号判决下达后,我已经在刘守孝向西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交的此伪证页面上发现的第三次添加变造事实中,即可证明刘守孝等已经发现其伪造变造证据出现的漏洞被我发现,而又再次添加变造、掩盖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的这一行为中即可查明。

 楼主| 发表于 2026-5-16 1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4013号王维登判决生效后,刘守孝为什么还要对80万伪证进行第三次“在页面上漂写扣基础及相关费用…、零星工程…”这些添写变造文字?此行为已经证明刘守孝自己或王维登等完全知道该伪证上面显示的事实不能证明案件事实,为了实现诈骗既遂并掩盖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而不得不悄悄进行再一次变造伪造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26-5-16 13: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所述的“作废上诉状、已经发现的分别三次添写变造的80万伪证”,仅仅只是此一个伪造证据即在法庭上审理与申诉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中,上演的是什么样的一种犯罪剧情?……供所有大家都来发现并分析案涉犯罪人员的犯罪手段并参与侦破…

 楼主| 发表于 2026-5-16 1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查法院官方消息,西充案涉犯罪法官王龙中(254号案审判员、西充法院原审判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庞彪(254号案审判长、西充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庭长)现在均已经退休,而510号审判长梁向荣仍然在职。另254号案书记员蒲云飞暂时不知道是否已到退休年龄。

 楼主| 发表于 2026-5-16 2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此次由两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参与的可能涉及案件评查的问题,在评查中又如何对案涉一个220107元十笔收据的认证对错进行公正评查结论?因为,原一审510号案和254号案法庭笔录和判决书、原2016年二审1205号案笔录中均查明并认定此十笔收据有刘守孝和朱学强签名出据并确认是其已收款;然而,王维登4013号判决书中却认为此十笔共220107元“且刘守孝每一笔未出收据,刘守孝在起诉前即不认可”。同样的证据事实,却存在完全不同的认证结果,谁在歪曲事实?此对证据事实的歪曲构不构成枉法犯罪?面对这样的认证,现在的法院又将得出“谁合格、谁不合格”的评查结果?当然,我手中的此十笔共220107元原件收据均是有刘守孝和朱学强亲笔签名出据,且原510号、254号、1205号笔录中也明确记录着刘守孝承认是其亲笔出据的已收款…可以证明王维登4013号案属于捏造证据事实…法院评查是否会认定王维登涉嫌枉法裁判?…值得大家关注与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6-5-17 1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我才能够理解法院为什么要将惩治内部腐败称之为“痛剜毒瘤”?因为,针对自己身上的“毒与瘤”,下手时会让自己也感觉到非常非常的痛…

 楼主| 发表于 2026-5-17 2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曾经的诈骗犯杨志发,威胁我“会拖死我”…结果其死了。面对其威胁,我也曾明确的告诉他“别低估了我抗争到底的决心,无论多艰难也不可能让其等犯罪得惩”…现在,又面临着另一个诈骗犯刘守孝突发脑瘫中风,令我非常的不安…时刻担忧着其“不坚强”,沿着杨志发的逃跑跑线畏罪潜逃…

 楼主| 发表于 2026-5-18 1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十一点多钟,几年前即已经由西充法院执行局裁定给刘守孝所有的商户租户打电话给我,说有人打电话通知他们重新跟其写租赁合同,问是怎么回事?我马上打电话追问执行局法官,法官称不是执行局所为,可能是刘守孝。我从租户要到打给他们的电话号码,打过去一个自称是姓刘的接到电话…当时的我一听其称姓刘,马上就大骂其诈骗犯竟然敢找我时,其挂了电话。我又打电话向西充此次办理法官说明这一情况“让加快办理”…法官称下午一定将此情况告诉梁辉院长。气愤中又拨打姓刘的电话,其问我是谁?为什么要骂他?我称你是不是刘守孝?其回答是刘守孝欠他钱将商铺抵债归他了,问我是谁?原来是这么回事…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其称认识我,其不是刘守孝。下午六点,我又打电话询问西充法院,法官称其向梁院长汇报了这个情况,梁院长称他们会在近期选个时间将调查结果报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6-5-18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可见,诈骗犯刘守孝“以非法占有我方巨额钱财为目的”的诈骗罪主观故意,且在至今仍然没有任何停止犯罪悔罪之意,足见其犯罪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又可见,此犯乃一个四处举债度日、骗钱为生的“穷光蛋”。

 楼主| 发表于 2026-5-19 16: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案发后的510号判决书下达后的上诉期间,即有熟知刘守孝的其身边朋友对我说,刘守孝原本就是一个没有钱而专靠工程官司骗钱的人,表示我怎么会遇到他。其表示不仅是了解刘守孝一家人,更是知道杨志发也是一个大骗子…对我的遭遇深表无奈,认为我这次教训大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5-20 18: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在西充街上路遇诈骗犯刘守孝,其仅仅只是比我大四岁却像80岁的人了,我靠近左看右看还不敢确认其是刘守孝,只能问一下你是不是刘守孝?其只能抬头称是…其如此年迈还中风,我不敢惹他,只能笑着让其站好拍个照…

 楼主| 发表于 2026-5-20 1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见到刘守孝,我左看右看,也让其跟我朝法院方向走了一段路,没有看出其如法院所称的中风状态…因为此时已经六点多下班了,只能对其称一个“龟儿子诈骗犯”,笑着放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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