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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凤凰友人

新津县人民法院不顾事实真相,颠倒黑白,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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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自相矛盾、完全对立的判决,难道不是新津县人民法院,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


如此枉法裁判!其目的是故意纵容、帮助保险公司赖赔!

 楼主| 发表于 2012-5-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2-5-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回帖不,我有话说

 楼主| 发表于 2012-5-1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能呢?请发表高见。

 楼主| 发表于 2012-5-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事件三份判决不同,前两份判决认定医疗伤害占80%死亡责任、后一份判决认定疾病占80%的死亡责任,这是自打耳光、枉法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自相矛盾、完全对立的判决,难道不是新津县人民法院,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

如此枉法裁判!其目的是故意纵容、帮助保险公司赖赔!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20%疾病死亡是主要原因,是近因。”那“80% 的医疗损害死亡责任”的生效判决,该作何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新津县的法官们:20%的疾病责任就真的大于80%的医疗损害责任吗?如果把王成看作你们的兄弟,你们会作何感想?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法院罔顾事实,不顾生效判决认定,将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曲解为疾病身故。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新津县人民法院: 20% > 80%  吗? ???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法院罔顾事实,不顾生效判决认定,将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曲解为疾病身故。
请问新津县人民法院: 20% 疾病责任> 80% 医疗损害责任 吗? ??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责任  >  80%责任
如此的判决,难道不是新津县人民法院,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假病历作法医学鉴定依据材料,鉴定意见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枉法裁判!其目的是故意纵容、帮助保险公司赖赔!
强烈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占 80%责任 的“医疗损害”是死亡的主因、近因!
王成自身的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病仅占20%责任不是主因、近因,而是次因!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津县法院医疗损害案1145号判决书中,王成的死亡原因是由于占80%的医疗损害造成的。
然而在新津县法院保险理赔案1362号判决书中,王成的死亡原因是由于在医疗损害案中仅占20%的自身疾病造成的。同一事件的当事人,却有两个不同的死亡原因,请问法官,80%<20%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5-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
  
     什么情况下   20% 责任  >  80% 责任  ?
   
答:1、 在答案错误的情况下,       20%  >  80%

 楼主| 发表于 2012-5-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
  
     什么情况下   20% 责任  >  80% 责任  ?
   
答:1、 在答案错误的情况下,       20%  >  80%

如此枉法裁判!其目的是故意纵容、帮助保险公司赖赔!

 楼主| 发表于 2012-5-5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都不能让死去的王成复活,然而新津法院的法官们却能让死去的王成再死一次,否则哪来2个死因!!!!!!

 楼主| 发表于 2012-5-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
  
     什么情况下   20% 责任  >  80% 责任  ?
   
答:1、 在答案错误的情况下,       20%  >  80%

如此枉法裁判!其目的是故意纵容、帮助保险公司赖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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