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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睛,一个多月后,才完全恢复。
而我的正常生活,则直到父亲离开两个多月后,才逐渐恢复——我才重新开始笑,开始喝酒……还有,重新和简嘉亲昵。
我想,父亲、母亲还有姐姐,他们肯定都希望我过得快乐。所以,我要努力快乐起来才行。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去请教老金。我内心深处想问,为什么我妈妈讲的故事里“丹书白卷”四个字,竟然在殡仪馆里,以及那个刘婆婆那儿,两次被提及——这是巧合,还是我的幻觉?
如果不是幻觉,如果真有“丹书白卷”,那它又是什么东西?
可是,老金这学期没教我们了,他带着大四的学生,去甘肃进行考古实习,还没回来。
我到系里查了一下课程表,发现下个学期,也就是大三的第一学期,老金还要教我们《科技考古学概论》这门课程,于是,我想,干脆等大三开学之后,再找老金吧。
百无聊赖中,我报名参加了川大武术协会,主要学习散打搏击。
牛鞭和雷立刚上学期就参加了散打搏击班,我因为那时空余时间都跑到川音去和简嘉约会,所以上学期没参加。
就这样,时间一晃就到了1999年6月底,大二,即将结束了。
而就在那时侯,我断了一根手指。
这和方纵有关,我帮他在川大北门旁红瓦寺的风之谷餐厅打架的时候,断了右手的食指。
自从我父亲过世那天起,方纵彻底断了对简嘉的念想,于是也就从那时候起,他忽然变成了一个淫荡的花花公子。
本来他家就有钱,人又长得高高帅帅,想要当花花公子,实在是太容易了。他让家里给他买了一辆崭新的宝马325,开着在川大里招摇过市,经常带着刚认识几天的女孩子去开房。他变得玩世不恭,而我竟然为此心生歉疚,我知道,内心深处,我有这么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那就是,如果我没和简嘉好,那么,方纵心里存在希望,他就不会堕落成这样。
1999年6月底,方纵似乎玩腻了大学里读书的女学生,竟然企图勾引著名的“风之谷老板娘”。
我一直不能确定,那个美艳的女人是风之谷的老板还是老板娘?
迄今我都记得她的样子,的确美艳不可方物,身材极好,高约一米六五,苗条,却不能说瘦,奶子像两个倒梨,突突的、翘翘的,一举一动勾人魂魄。
从风之谷餐厅在红瓦寺开张起,这个狐狸般媚惑的妖女,就把全九眼桥一带川大和川音的多数男生、男教师们,勾得五迷三道。
尤其令许多人义愤填膺的是,她尽管长着一张狐狸脸,但表情却永远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仿佛时时刻刻都在向全世界宣称:“我是无辜的,我没有引诱那些男人,怪只怪全世界的男人都定力太差!”
对于此女的背景,也是众说纷纭。
首先,能在寸土寸金的红瓦寺片区,开面积高达200平米的时尚餐厅,原始投资起码在100万以上,她那么年轻一个小女孩,究竟是怎么搞到的钱。
想来,无非有三个途径:
要么,她出生富贵之家,父母多的是钞票,甩一扎出来给她在开“风之谷”就当是玩儿。如今想来,这不失为一个合理的解释,奇怪的是,当年我们在读书时,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往这个方向去想,因为一这么想,就会嫉妒别人投胎技术怎么这么高明,心生失落,所以,大家都宁可不去这么想;
要么,她在很年轻的时候便白手起家,自己挣下大把身家。这一点,即便今天我还是要排除。倒着推算一下,风之谷刚开张那年,她最多20岁,不可能那么早就创造出空手套白狼的神话;
再要么,就是有男人心甘情愿掏钱为她开了这“风之谷”。
第三点,在当时无疑是最被广大男同胞采纳的解释。而各种不同版本的流言,也主要围绕这第三点展开。
一个版本是:风之谷里面那个肥胖粗壮得像野猪一样的男人,便是风之谷的老板。而那女孩只是老板娘。
这个版本在初始阶段是主流观点,但是,没过多久,便被推翻,新的版本是:一个神秘人——据说此人在川渝两地黑道上颇有威望——才是那女孩真正的男朋友,而那个肥胖粗壮野猪男,不过是那女孩的幕后男友聘请的一个马仔。
因此,那女孩是风之谷的老板,而非老板娘。
我们普遍采信后一种版本。一来几乎没人看到那女孩与野猪男亲呢过,二来,我们在心里乃至潜意识中,都不愿意让一个野猪般的男人能占有如此花魁。
我们甚至给那男人取了外号,名曰“野猪王”,在九眼桥一带流传。
试想,区区一个貌不惊人、钱包也仅仅够开一个餐馆的“野猪王”,竟能将美艳狐狸独自霸占了,九眼桥一带川大川音的广大光棍,哪里肯服气?所以,我们宁可相信存在着虚拟的幕后男友。
可能正因为普遍对野猪王不服气,所以不断有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向美艳狐狸大献殷勤,企图取“野猪王”而代之。
史家记载,当年秦始皇出巡,在尾随观摩的无数群众之中,有两个年轻人分别说了两句狠话。
一个叫刘邦的嫩头青说,“大丈夫当如此”;
一个叫项羽的青沟子娃娃说,“彼可取而代之。”
这两句话,用在当年九眼桥众光棍看到“野猪王”与美艳狐狸双双出没于风之谷时,实在无比恰当。
1999年6月底快放假的一天傍晚,我和方纵两个,在风之谷吃饭。方纵喝了很多的酒,估计喝醉了。他忽然说:“其实我已经不羡慕你和简嘉了。”
“哦,好啊,我们有啥好羡慕的,贫穷夫妻百事哀,还是你这样好啊,开着宝马,过几天就换一女朋友。”我敷衍着他。
“你敷衍我,你嘲笑我。” 方纵却发起了酒疯,说“不过,我不怕你嘲笑,你看,你有了简嘉,所以,这老板娘再漂亮,你也不敢勾她,而我呢,却敢勾。你信不信,我三天之内就把她勾上床。”
我看他确实有些醉了,就赶紧说:“我信。”
“去你的,你又敷衍我,你不信”,方纵说,“还是来个简单的,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敢上去摸她奶子。”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方纵就已经站起身,带着醉劲儿,但动作还是很麻利地走到三米开外正在吧台前的美艳狐狸,伸出手,大大咧咧地就突然摸住了风之谷老板娘的奶子。
美艳狐狸显然完全没料到有人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忽然直接摸她的胸部,再惊谔中,结结实实被摸了个正着。
正在这时,吧台后面一个不高但看起来很威严的男人,对一旁的“野猪王”使了个眼色,野猪王立即掏出电话,低着头说着什么。
我一看不好,赶紧上前,一边道歉,一边将一张百元钞票放在吧台上,然后拉起方纵,立即出门。
我们刚走到门口外二三十米的地方,只见三个年轻男人满脸煞气地朝我们走来。我拖着方纵加速跑,但酒喝多了的方纵根本跑不快。
那几个人追了上来,忽然从衣服背后的裤腰里,抽出切西瓜的那种西瓜刀,照着方纵的肩膀就砍。
就在那一次,我发现,方纵其实是个很没担当的男人。他喜欢惹事,但麻烦真的突如其来的降临时,他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头。
那三个男人用脚不停地踢方纵,踢得很重,可以听到骨头的脆响,我知道,再这么下去,肯定会把方纵的肋骨踢断。警察还没来得及过来,围观的人只在一旁看热闹。
我别无选择,明知道打不过,我还是加入进去,想拉开那三个人。我知道这样很快他们会把怒火转移到我身上,但我如果不这样做,让方纵一个人挨打,那他很快就会重伤。
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应该帮他分担一些。
只是我也没有想到,我纷乱中,他们其中一个挥舞起了西瓜刀,我右手的食指与那刀锋命中注定地相遇了。我亲眼看到自己断的那一截手指,掉到了地上。
“十指连心”,一阵刺骨的疼。
血冒出来,我本能地想用手去捂,血继续冒,将我的两只手都染红了。
见到了血,围观的人开始有疾呼声援的了,“你们想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吗?”有人在喊。
那三个人看了看周围,似乎冷静下来,停止了拳打脚踢。但其中一个,一脚踩在我断指上,用力地反复用他的皮鞋后跟跺了又跺,很快,水泥路上的我那截断指,就不成其形。我明白,他是要让我无法到医院接上手指。
人的心,真恶啊,那一刻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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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立刚 回复日期:2012-6-12 21:02:00
而后,那三个人扬长而去。没有人敢拦他们。
他们就这样,大摇大摆地消失了。
我们随后报了警,又给雷立刚和牛鞭打了电话,他们赶过来,扶我去了医院包扎伤口,又立即通知了简嘉。
我包扎好伤口后,简嘉也来了,抱着我一个劲地哭。
哭有什么用呢,我让张小蔚把简嘉拉回川音,以免事态更乱,而后立即去了风之谷,因为我想趁着警察大概还在那调查,趁着现场也许还在,赶紧去尽力把事情多解决一些。
可是,风之谷压根不承认那三个人和他们有关。
吧台后面那个不高但很威严的男人,也早已不知去向。
现场也已经被破坏,何况现场马路上除了我手指流的血,也没什么别的。
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找到那三个犯罪嫌疑人。
这就是我们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所必须承受的代价。
不了了之,似乎是我眼下唯一可行的选择。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在心里对自己说,“风之谷,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那年暑假,因为手指伤了,怕感染,我的右手20天没洗过。
伤口彻底痊愈那天,方纵买了很大的一束花,还有许多营养品,来我家看我。他满脸愧色地拉着我的左手说,“廉泊,记住,我以后一定帮你打一场架。”
我看着他,心里想:“即使你帮我打架,我的手指也不会回来。”但我知道,他心里也并不好受。于是我说:“好了,我领你这份情。”
方纵双手握住我的手,说:“我知道,你又在敷衍我,但是,我真的想告诉你,我愿意做你一生的好朋友。而且,我一定会帮你打一场架,这是我欠你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点了点头。
(当年风之故著名的美艳老板娘长相近似此图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