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诗经中的篇名
篇名有什么说道? 有, 太有了, 孔子说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我们被人牵着鼻子走了二千多年, 该有不揣冒昧的提点疑问了。笑是肯定的, 骂几句也无所谓。
先看孔颖达在注疏《毛诗正义》中是怎么说的:
然则篇名皆作者自名,既言为诗,乃云名之,则先作诗,后为名也。名篇之例,义无定准,多不过五,少才取一。或偏举两字,或全取一句。偏举则或上或下,全取则或尽或余。亦有舍其篇首,撮章中之一言;或复都遗见文,假外理以定称。《黄鸟》显绵蛮之貌,《草虫》弃喓喓之声,“瓜瓞”取绵绵之形,“瓠叶”舍番番之状,“夭夭”与桃名而俱举,“蚩蚩”从氓状而见遗,《召旻》《韩奕》则采合上下,《驺虞》《权舆》则并举篇末。其中蹖驳不可胜论。岂古人之无常,何立名之异与?以作非一人,故名无定目。
他说《诗经》的篇目都是作者自己命名的,先作诗,后命名,冠在诗前。给诗命名,也没有什么标准,多不过五个字,少的一个字也行。从诗中选两个字,或选一句,篇头篇中篇尾,全句半句都行。也有不从篇首取,而是从诗中间的一句,也有根本不用诗句,从诗中描写的景物取名。并举《黄鸟》以显小鸟的绵蛮啼叫,《草虫》便弃了喓喓之声,“瓜瓞”取藤蔓的长远之喻意,“瓠叶”就不用浓稠的形象,“夭夭”是桃花的盛妆,“蚩蚩”是小伙的厚道,《召旻》《韩奕》是从诗头诗尾各取一字,《驺虞》《权舆》全取篇末。诗名的杂乱纷繁,真也说不清楚。这不是古人没有规矩,也不是故意标新立异,是因为诗作者不是一个人,所以命名就不可能一样。
这话就大可商榷疑问,而且极有可能我们被这个观点误导了一两千年呢。
前面说过,《诗经》时代的诗是歌词,歌词是要配乐的,难道一首诗便要配一首乐曲吗?徒歌虽是干唱,也必须有习惯的音调,就象今天陕北的信天游,甘肃的花儿等,蒙古的长调,短调,山歌,茶歌,渔歌等等,唱出来别人才听得懂跟得上,不然你在那里高吼低哼,别人还以为发神精病了呢。这是其一。
其二,《诗经》中的诗,国别不同,章节不同,长短不同,悲欢不同,幽怨不同,缓急不同,独合不同,文武不同,难道用几首乐曲就可以演奏得了吗?而且各方国还各有轻重不同,配器不同,总不能所有诗歌都八音克谐,器物尽使吧?
其三,那时会演奏乐器的乐工未必会作曲,也未必会作诗,甚至未必能认写大篆字,要记住诗是很难的, 雅颂中很长的诗记住更难, 但要记住他会的曲很容易,今天也一样。
其四,诗歌其实是不需要篇名的,宋代朱熹、欧阳修就是这么认为,说是后来整理传抄《诗经》的人加上去的,为的是记得住,只是不敢点名说是孔子。既如此,为什么不按统一标准命名,而是头中尾截取毫无章法呢?
结论是,诗是不需要篇名的,诗人只需注明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写诗给谁,命名便限制了抒发的内容,所以诗经中的篇名并不是诗名,后人整理添加更难自圆其说。那诗经中的篇名是什么呢?是曲名,一首乐曲的曲名,在这首曲下,可以只有一首诗,也可以有几首诗,更可以有很多首诗。
证据一,直接证据,《诗经》风、雅、颂四部,是按乐律功能分类的,这是几千年来的定论,也有钟磬实物佐证。焉有大调下无小曲吗。
证据二,直接征据,诗经中有六首无诗的篇名,《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朱熹考证推测说这六篇,应为即时填词而歌唱的“一时之诗”﹐ 都是“为燕飨宾客上下通用之乐。”我认为说得合乎情理。
证据三、直接证据,诗经中的诗分章,一首诗从一章到十六章,从二句一章到八句一章,而且每一章句子的单双字数都几乎相等,诗情会这样等量齐发吗?孔颖达在论述这种情况时推测说,“采立章之法不常厥体,或重章共述一事,《采萍》之类;或一事叠为数章,《甘棠》之类;或初同而末异,《东山》之类;或章重而事别,《鸱鸮》之类;或篇有数章章句众寡不等,故体无恒式也”。他不是音乐家,当然也弄不清楚,免不了胡说。其实很简单,只有曲律才会分章(段),以备回还往复鸣奏,今天也一样。
证据四,间接证据,孔子编《诗》三百篇用了一两年,是什么东西让孔子这么缓慢?肯定不是文字诗句,那是前人早就定了的,极大可能就是定曲名与熟悉配器的演奏方法。
证据五,间接证据,汉代乐府将音乐分为四品,一是大予乐,郊庙上陵之乐,相当于《诗经》中的颂;二是雅颂乐,六宗社稷之乐,相当于《诗经》中的大雅;三是燕射舞乐,宴飨宗亲之乐,相当于《诗经》中的小雅;四是杂曲,娱乐出征之曲,相当于《诗经》中的风。汉乐府承继秦皇,秦皇统一六国后,仿六国宫庭在咸阳大造宫室,并迁六国贵族工匠居之,这工匠中也包括乐师乐工。一脉相承,无可置疑。
证据六,间接证据, 《乐记.大宗伯.燕礼》中说, “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 奏《南陔》《白华》《华黍》, 乃间歌《鱼鲡》……”,这些诗经中的篇章,总不能几百年都唱同一首歌吧,可推知用的是曲。一些古曲流传到今天,象《高山流水》等,当年应是有词的。
证据七,直接证据,《孔子世家》说,孔子在编《诗》为教材时,删了很多重名的诗,现存两重名的有《谷风》《柏舟》《甫田》《叔于田》《杕杜》《无衣》《黄鸟》《蓼莪》,三重名的有《羔裘》《扬之水》。为什么会两重三重,肯定不是抄袭,而是按乐谱填词句,有的重复,连章节字数都相差无几,如《羔裘》,这种重复,正是乐正典史留下的痕迹。
还有证据呢,够了,不再列举了。综上所证,《诗经》中大部分的篇名,不是诗人自己命名的,也不是后人增加的,而是当时的典乐官或乐师按乐曲定名的,用的是代表歌,正如后来《乐府》诗歌,一曲名下有数十首诗词一样。
论证的对不对,看官大人自以为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