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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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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08: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空地带,应有法律上明确规定。若夫妻一方借债,另一方知情且愿意维系婚姻关系,可视为共同承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49
不合理,应该共同签字的才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49
建议:如果婚姻内,一方背着借钱进行赌博、吸毒、嫖娼()或者包养情人等不利于家庭婚姻和谐的行为的,该债务应该由借钱的人自己承担!2,夫妻婚姻内其它方式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尽量都之情至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50
偷偷一个人去借钱 就应该是一个人的欠帐  不应该共同成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50
就是应该双方承担,有很多是夫妻俩共同预计的,然后假离婚,我就是受害者,现几十万都收不到男的跑了,女的就不承认就说离婚了。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51
这个法律太搞笑了……也太可怕了,很明显这是个法律BU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54
:法侓讲的是严肃性和严谨,必预修改由双方签字的才叫共同,否则太牵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56
一方借的钱,另一方都不知情,还要承担债务,肯定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8:58
中国的法侓还专家搞的,李扯,叫砖家吧!连中国的法律都这么差,其他……啧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01
我完全赞成人大代表意见,婚后一方借外债去花天酒地,逍遥快话,这也算夫妻共同债务?不合理也不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02
太坑了,订这个法律本身就是漏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03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真的是冤大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05
当然不合理 有的男人外面有女人合伙整家里妻子 同意夫妻双方签字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15
太荒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20
在婚姻当中谁也不能完全看清对方。应象人大代表所说的那样,一方不知情的不应承担责任。需夫妻签字有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23
绝对的不合理,建议尽快修改法律,不然这样的婚姻哪有安全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23
草泥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25
制定这样条款的法律的人就是垃圾脑,谁举债谁偿还。天今第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25
同意双方签字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09:27
恶意借债,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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