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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暨督察工作,能否将“刀刃向内”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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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9 2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们应该懂得什么是“事实不清”?即一个事实出现两个证据,且此两个证据证明出来相反的事实。这就是案件事实不清。什么是“证据不足”?即证明一个案件事实仅仅只有一个证据,且这个证据存在真伪不明,即属于证据不足。然而两案中特别是4013号判决结果就是支持原告(诈骗犯刘守孝)的事实证据就是明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我冉林进所举的证据个个都是原件并形成“证据链”地证明出来案件属于虚假诉讼诈骗和合同诈骗犯罪刑事案件,而被判决书中“隐瞒案情、隐匿证据真伪核查、篡改法庭上笔录、捏造查明事实、强采伪造证据”…等等行为,难道不是两审法官明知而故意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09: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两案生效判决不仅是乃明显的“确有错误”,应予启动审判监督纠正错误的错判案件,更是涉及到有两审法官参与或掩盖诈骗犯罪,构成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罪的司法腐败典型刑事犯罪案件,应由南充中级法院启动纠错和对相关人员作出监察调查报告,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进行刑事追责。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1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事实上已经长期固化形成的“审判监督渎职”,给予了枉法裁判者逐渐形成不惧申诉、投诉、举报、控告的“抗体”,肆无忌惮地践踏着法律法规,破坏着司法公平正义…需要法院督察室和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彻彻底底用“刃刃向内、痛剜毒瘤”的行动来维护司法公正,重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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