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冷香暗渡

驳“为成都三岁幼女饿死案受审民警鸣冤叫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4-25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思怡的母亲李桂芳为小思怡建的墓地

         全国的志愿者在成都为小思怡建的衣冠墓

 

网友们可以点击以上两个有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图片。

发表于 2006-4-2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小兵才判2年,王新才判3年,干出如此天理不容的坏事,应该拿去活埋。这些狗东西,就是欺软怕硬,见到软的就欺。见到硬的就怕,一起收黑钱。有本事来欺老子嘛,只要老子活在这个世上,非把你这两个龟儿子的子孙后代弄死不可。

发表于 2006-4-27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弄死团结村派出所的走狗穆羽和叫穆羽不要管此事的正牌走狗的子孙后代。

[em37][em37][em37]

发表于 2006-4-2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的有关的帖子让小野弄走了????

发表于 2006-4-27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亚铃这下出名了。你当时为什么不去法庭作证呢。其实现在记者也不可信,所以你的文章没有引起法庭重视的原因。

    记者可以感情用事,但法庭不相信眼泪。我现在无法判断李大记者材料的真实性,可不可以公布你的采访手写,文章中的素材能否经得起法庭质证吗?

    现在由于记者也有信任危机,不信大家看每天的报纸,同一件事,不同报纸有不同的说法,不知道那家报纸是报道的是事实。从一个侧面讲记者不公正的代表,就是美国,报纸也是被人用来愚弄人的,伊拉克问题就是好的例证,不断夸大事实,不断误 导人们,结果社会被激起群愤,可现在人们看清了,人们的善良被玩弄了。记者只是一种职业,想出名不骂是不行。揭露社会如何如何黑,这样才有卖点,不行再造的绯闻吧。我向来不信记者写的东西。就如记者朋友对我说的,如果你相信记者写的东西,说明你脑壳有疱。大家看看每天媒体上的东西,都是在为利益集团服务,硬广告、软广告吹得神乎其神,特别是每天的财经新闻,专勾老百姓上当。所以大家对记者也不相信了,这也许是李记者的悲剧吧。

   为此,请李小姐提供你所述证据的真实性,如果证据可靠,那我们就把那个王新拉出来再审,甚至可以将当时审判的相关司法人员送上断头台。我们等你们提供原始证据!!

发表于 2006-4-28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冷香暗渡在2006-3-26 17:52:00的发言:

       我是一个记者,客观地说,我也认为王新虽可恶,但不构成犯罪,青白江的有关警察才该被判刑,但王新在执法过程中的冷漠,虽没有触犯刑法,但他的良心呢?人性呢?人都是多面的,勤奋,带病坚持工作,并不能一白遮百丑.勤于本职工作,是他应尽的工作职责,但缺乏人性,对一个3岁孩子缺乏关爱,更是事实!

   

       既然你记者李亚玲(冷香暗渡)也认为“王新虽可恶,但不构成犯罪,青白江的有关警察才该被判刑”,那么有人替王新喊冤有什么错!人家也是从王新不构成犯罪的角度认为王新冤枉的,为什么没有替黄小兵和清白江团结派出所的值班警察喊冤呢?

     既然都认为王新不构成犯罪,那么有人该不该替他喊冤?该不该让他得到公正、应当的处理和谴责?该不该让真正犯罪的警察受到法律的惩处?

      如果王新真的构成犯罪,我想肯定没有那么多的人替他喊冤(包括你记者本人也认为他不构成犯罪)。

      这个案件对警察的影响大,负面影响也大,出了这事,本不是王新依法对小孩母亲强制戒毒的本意,现在很多警察不敢大胆开展工作,都怕遭到与王新一样的待遇,所以工作中都注重表面的,不敢下真功夫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原因很简单,都怕为了工作变成王新,其实,这样现状,遭殃的还不是老百姓,你没见很多犯罪分子以此案借题发挥,怀抱小孩大肆犯罪吗?

      对这件案子的处理应当作到不枉不纵。

发表于 2006-4-2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夭折了,悲哀,可惜!
发表于 2006-4-2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footboy888)回复:(冷香暗渡)驳“为成都三...

footboy888:

   麻烦你随身带把牙刷,没事儿时刷刷牙,别让我们被你臭昏了!

  还要告诉你,我就是个媒体人,李思怡事件我从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别的不说,起码我认为李亚玲在这起事件的采访中对得起自己做记者的良心,换成别人,恐怕迫于方方面面的压力早就把这事给化了。对于记者这一行的职业道德,恐怕我比你清楚得多吧,无良记者和无良媒体肯定是有的,但可以肯定地说,省市一级新闻媒体的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是身正不怕影子歪的。

   所以劝你一句:做人要厚道!不要张起嘴巴乱咬!

发表于 2006-4-2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帖子不能让它沉下去了,顶!!!

发表于 2006-4-2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tuojiang在2006-4-28 16:3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冷香暗渡在2006-3-26 17:52:00的发言:

       我是一个记者,客观地说,我也认为王新虽可恶,但不构成犯罪,青白江的有关警察才该被判刑,但王新在执法过程中的冷漠,虽没有触犯刑法,但他的良心呢?人性呢?人都是多面的,勤奋,带病坚持工作,并不能一白遮百丑.勤于本职工作,是他应尽的工作职责,但缺乏人性,对一个3岁孩子缺乏关爱,更是事实!

   

       既然你记者李亚玲(冷香暗渡)也认为“王新虽可恶,但不构成犯罪,青白江的有关警察才该被判刑”,那么有人替王新喊冤有什么错!人家也是从王新不构成犯罪的角度认为王新冤枉的,为什么没有替黄小兵和清白江团结派出所的值班警察喊冤呢?

     既然都认为王新不构成犯罪,那么有人该不该替他喊冤?该不该让他得到公正、应当的处理和谴责?该不该让真正犯罪的警察受到法律的惩处?

      如果王新真的构成犯罪,我想肯定没有那么多的人替他喊冤(包括你记者本人也认为他不构成犯罪)。

      这个案件对警察的影响大,负面影响也大,出了这事,本不是王新依法对小孩母亲强制戒毒的本意,现在很多警察不敢大胆开展工作,都怕遭到与王新一样的待遇,所以工作中都注重表面的,不敢下真功夫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原因很简单,都怕为了工作变成王新,其实,这样现状,遭殃的还不是老百姓,你没见很多犯罪分子以此案借题发挥,怀抱小孩大肆犯罪吗?

      对这件案子的处理应当作到不枉不纵。

    

发表于 2006-5-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亚玲记者,好样的,社会需要媒体监督,披露丑恶的一面,不为人知的一面,支持.......

发表于 2006-5-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TXJC在2006-4-28 22:52: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tuojiang在2006-4-28 16:3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冷香暗渡在2006-3-26 17:52:00的发言:

       我是一个记者,客观地说,我也认为王新虽可恶,但不构成犯罪,青白江的有关警察才该被判刑,但王新在执法过程中的冷漠,虽没有触犯刑法,但他的良心呢?人性呢?人都是多面的,勤奋,带病坚持工作,并不能一白遮百丑.勤于本职工作,是他应尽的工作职责,但缺乏人性,对一个3岁孩子缺乏关爱,更是事实!

   

       既然你记者李亚玲(冷香暗渡)也认为“王新虽可恶,但不构成犯罪,青白江的有关警察才该被判刑”,那么有人替王新喊冤有什么错!人家也是从王新不构成犯罪的角度认为王新冤枉的,为什么没有替黄小兵和清白江团结派出所的值班警察喊冤呢?

     既然都认为王新不构成犯罪,那么有人该不该替他喊冤?该不该让他得到公正、应当的处理和谴责?该不该让真正犯罪的警察受到法律的惩处?

      如果王新真的构成犯罪,我想肯定没有那么多的人替他喊冤(包括你记者本人也认为他不构成犯罪)。

      这个案件对警察的影响大,负面影响也大,出了这事,本不是王新依法对小孩母亲强制戒毒的本意,现在很多警察不敢大胆开展工作,都怕遭到与王新一样的待遇,所以工作中都注重表面的,不敢下真功夫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原因很简单,都怕为了工作变成王新,其实,这样现状,遭殃的还不是老百姓,你没见很多犯罪分子以此案借题发挥,怀抱小孩大肆犯罪吗?

      对这件案子的处理应当作到不枉不纵。

    

发表于 2006-5-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岁的思怡勿勿地离开了这个冷漠的世界,离开爱她的人,一个孤独的灵魂去了本不该去的“天堂”。孩子你现在过得还好吗?天堂里有没有你爱吃的食物?有没有你心爱的玩具?有没有你想要的漂亮的衣裳?有没有愿意陪你玩耍的伙伴?你能否感受到天堂里的“温暖”?真的 真的不希望所谓的天堂也是一个冷漠的地方……在你孤苦无助地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还会留恋这个无情的世界吗?你还会憧憬美好的明天吗?或许年幼的你并不能理解“成人的世界”,并不懂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你不得不用弱小的身躯独自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比现实更残酷的是人情的淡漠。当你渴望有人能来帮你的时候、当你希望有人能来呵护你的时候、当你希望能够看到“妈妈”带着食物回来救你的时候,这个世界却没有
一个人能够满足你最简单地需要。就这样你走了,带着遗憾与恐惧走了、带着失望与叹息走了。孩子我真心地希望你到了天堂能够得到在这个世界上得不到的一切。

迟到的我看过这篇报道之后,心都快碎了!我仿佛隐隐地听到了思怡无助的哭声。那哭声中充满了孩童的无助和对那些缺心人的唾骂。求求你孩子,你不要在哭泣了!你应该学会“快乐”的。你应该拥有幸福孩子身上同样的幸福,爱的阳光同样也会洒在你的身上。请让我们这些未能及时给予你帮助的人们一个忏悔的机会,也让我们的灵魂也能得到安宁。孩子如果人真的有今生来世,如果时间真的可以倒流或停止,我愿意做你的父亲,愿意将全部的爱只给予你---我亲爱的女儿。让你也拥有一副可靠的臂膀为你遮风挡雨,让你也拥有一个可以尽情撒娇的怀抱来拥抱你,让你也拥有一个幸福美满而又富足的家庭来呵护你。绝不再让你一个人去面对这个无情而又冷漠的世界!

发表于 2006-5-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天又来了,小宝贝,你的祭日也要来到了。
6月10日,寒冷的一天,你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可怕的世界。
这一天成为叔叔永远的忌日,我会和你一样忍受饥饿,这微不足道一点痛苦会让我记得自己是一个有血肉的人。
这一天是最寒冷的一天,超越寒冷,冰冻了良知。让人在呼吸中感受到刺骨的冷……

发表于 2006-5-3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发表于 2006-5-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可爱的孩子/我来迟了,我是无知者/但是无知者有时同样有罪/我们可以宽恕一切/唯独不可以宽恕自己/小思怡之‘死’/让我们之‘活’显得毫无意义……”

发表于 2006-5-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幼童其何罪?横遭如此磨难生生毁!呜呼,君不见人心疼煞天地悲!

发表于 2006-5-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亚玲说她做了八年记者,她完全知道发表这份东西的后果,但是她必须发,报纸不能发,就在网上发。她说这是她的责任,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也要发。做了这件事她就心安了,为我们国家有这样的记者感到庆幸!

发表于 2006-5-4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团结村派出所的狗穆羽以及唆使穆羽不要管的狗也一样和王新有罪。

发表于 2006-5-4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pihe:

     你这个网贼,怎么别人一发贴,你就总拿出那个老贴子来忽悠人,能不能换个有说服力的。估计你不是王新就是和王新有关系的人,既然你说王新没有罪,那你敢不敢把王新的照片和近况公布来网上呢?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